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职能发挥的路径
2021-02-1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1100)
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拉开序幕,它不仅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检察机关作为成员单位其法律监督职能不可替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法律适用、线索发现、工作衔接等方面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秉承问题导向,结合M区人民检察院所在区域特点,通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M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措及涉黑恶犯罪分析
(一)严格依法打击,确保“案件清结”
M区地处城郊结合部、人口导入区,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社会改革带来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问题、矛盾交织,社会管理难度较大,存在P2P、“套路贷”“敲墙党”等涉恶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行业和领域。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今,在M区内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均为涉恶案件,且“套路贷”“校园贷”等恶势力犯罪最为突出。涉及“套路贷”等非法高利放贷的恶势力犯罪占比高达86%,且非法放贷中采用软暴力手段的案件达90%以上。
2.团伙型、多人犯罪特点较为突出。现办理的涉恶案件均为共同犯罪案件,其中5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人数占比高达48%。
3.同一类案件中涉及多罪名情形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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