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体系探究
2021-02-13姜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姜 华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江苏 镇江212000)
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加快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有效的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时代对法治现代化提出的崭新命题。
一、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新时代内涵
新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在范围和内容上都有新的规定,准确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内涵,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
(一)空间范围
市域社会治理从名称上就规定了是以设区的城市为范围对国家治理方略的具体实施。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和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区行政区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在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市域是统筹了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载体,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要融合城市社会治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市域社会治理主要关注的就是一些需要从市域层面机构整合统筹,在城市空间内调动各方面力量全面展开治理行动的问题。
(二)行动主体
市域社会治理的行动主体要素也可以称为参与者要素。市域社会治理应呈现多元化的样态,包括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这些参与者的数量资源、作用范围和职能一定程度上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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