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比勒语言哲学中的语言工具模式浅析
2021-02-13余荃
绥化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余 荃
(西安外国语大学 陕西西安 710000)
意义理论是哲学家们研究语言问题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最重要问题。卡尔·比勒(Karl Bühler,1879-1963)的语言哲学观继承和发展了冯特、索绪尔、洪堡特的语言观,在语言的符号性、功能性等方面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充实了语言哲学意义理论的内容,为分析哲学和现代语言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符号观
比勒继承了索绪尔的观点,认为每一种语言都是一种符号系统。首先,语言是一种符号。为了论证语言是符号,比勒从语音学的角度上对语言的符号性进行了论述,指出语音是具有区别意义的,即语音上的细微差别能够区别所指对象,是意义的载体[1](P22),具有“区别性特征”。其次,语言符号具有系统性。为了论证语言符号的系统性,比勒首先论证了音位的系统性。比勒指出,每一种语言都有一个数量有限的基本标记系统[2](P108),这种基本标记系统就是我们所说的音位,每一种自然语言的音位数量都是有限的,但这些有限的音位却能够以某种规则组合起来,形成能够表达无限内容和意义的言语。音位是“为达到交际目的”,以“某种规则”“相互关联”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具备一个系统所要求的所有要素。
语言符号的符号性有什么特征呢?通过对“符号”和“词汇”进行的词源学研究,比勒发现,符号词汇量大主要类别的词源都指向可视领域,其中蕴含着两种原始要素,“符号”的词源学含义为“光亮、可视性”,“词汇”的词源学含义为“置于眼前”[2](P114)。因此,符号的“光亮”指引着人们,将词汇“置于眼前”,使人们能够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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