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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夜市规模、形态与消费主体分析

2021-02-13张金花王茂华

关键词:夜市消费

张金花 王茂华 王 虹

日市是古今市场的常态,夜市则是一种较晚出现的、应商品经济之势而生而盛的特殊经济形态,是城市夜生活方式开放化和市场化的体现。古代夜市非当时社会的主要现象与行为,仅是其微小的侧面与部分,故文献记载稀缺而零落,但汉唐宋元明清时期均有夜市记载,且整体呈逐代递增趋势,然相关研究相对匮乏。就宋代研究而言,夜市研究湮灭于诸多宏观重大选题之中,以其为主题的研究并不多见。但与整个中国古代夜市研究相比,宋代夜市专题及相关研究又可谓一枝独秀。20世纪30年代,全汉升首开先例,关注宋代都市夜生活,较为概括地探讨宋代夜市三个阶段、食品种类和季节差异等特色,兼有商铺与流动商贩的经营方式,并涉及饮酒唤妓与节庆夜间活动,城市夜晚市场治安问题。后继研究始自20世纪80年代,专题研究十余篇,涉猎研究二十余篇①全汉升:《宋代都市的夜生活》,《食货半月刊》1934年第1期;陈学文:《古代杭州夜市》,《杭州商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刘伯午:《我国中、晚唐及两宋时代的夜市》,《天津财经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宁波:《宋代汴京与临安的夜市》,《平准学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论集》(第三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年版,第107—110页;杨文秀:《北宋东京市民的夜生活》,《唐都学刊》1997年第2期;康弘:《宋都夜市中的饮食业》,《中国食品》1993年第4期;郭丽冰:《从〈东京梦华录〉看北宋东京的夜市》,《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袁铭:《北宋京都的文化夜市》,《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10期;许芳滋:《宋代夜市研究》,台湾中兴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张金花:《试论宋代夜市文化》,《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张金花:《宋朝政府对夜市的干预与管理》,《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其中都城视角的研究相对成熟,涉及夜市的演变、类型、经营时间、空间分布、经营形式与内容、商品种类、市场性质等。其他以夜生活、文化和政府管理等视角的研究,也大多利用都城史料。故现有研究存在明显局限:一是偏重都城研究,整体性研究匮乏。现有个别研究的对象虽名为宋代都市、宋代夜市研究,但着力点仍在都城,地方城镇仅涉及极个别州县,难以涵盖地方城镇夜市全貌,存在以都城局部代表总体的倾向,且偶有对都城夜市生活的曲解。二是偏重浅表性研究,对夜市的形态风貌描述与分析有余,对其消费属性与消费者阶层属性关注与剖析不足。三是已有研究缺乏数据支撑,失于科学分析。多认为宋代夜市“普遍存在”且“繁荣”,偏信“描写”溢美史料,未能用事实证明其“普遍”,也未能揭示其“普遍”背后的逻辑。

宋代夜市的深化研究理应建立在对该时期各等级和各区域城镇夜市的系统梳理与考察之上,从夜市的分布、水平、形态和消费层面,揭示该时期夜市宏观面相。应充分认识到宋代夜市毕竟仍植根于传统农业社会,把握其兴盛与统治阶级的寄生腐朽相悖相生的特质,对其繁荣程度与影响不能估计过高。

一、夜市区域分布概况

夜市较广泛地分布于北方、东南、川蜀(川陕)、荆湖、闽广五大区域市场,且存在区域间不平衡,与前辈总结的“北方不如南方、西部不如东部”的宋代经济发展大势基本一致④邓广铭、漆侠:《两宋政治经济问题》,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53—54页。。见于史料记载的夜市大多位于城镇的水运码头、桥渡及附近。优越的交通位置和繁盛的商贸运输,不仅带动当地日间市场、商业的兴盛,更促进夜市的兴起与发展。如北宋汴京城区的州桥夜市,商丘城南沿汴河形成的大型河市①王巩撰,戴建国整理:《闻见近录》,《全宋笔记》第二编,第6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南宋杭城的沙河夜市②家铉翁:《则堂集》卷6《前岁上元与赵任卿寓临安追逐甚乐今年同在建溪任卿先赴郡席小雪忽作且知早筵遂散独坐无聊因得二诗却寄》,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9册,第356页。,鄂州南市夜市,兰溪河畔的兰溪夜市③杨万里撰,辛更儒笺校:《杨万里集笺校》卷26《宿兰溪水驿前三首》,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358页。杨万里另有《晓泊兰溪》诗,《杨万里集笺校》卷19,第945页。等,皆因行旅停船和物资集散转运而形成码头、桥头或沿河(岸)市场。北宋日僧成寻溯汴河自泗州至汴京,所乘船只每在桥下过夜,“至南京大桥南,停船宿”,“大桥上并店家灯炉,大千万也。伎乐之声,遥闻之”④成寻著,王丽萍校点:《新校参天台五台山记》卷3,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63页。,这种景象当具有一定普遍性。不可否认,相当数量的重要交通枢纽地并无夜市记载,而依据宋代夜晚城内的自由开放程度,旅馆、茶肆、酒店、妓院等商业服务业在全国府州城市分布比较广泛,宋代各类节庆活动的广阔性、全民性以及节庆期间集中消费的特点,节庆经营在时间上最易延长或集中在夜晚等因素,可以推论,两宋实际拥有夜市城镇的数量应远多于以上统计。

二、各等级城市夜市水平

(一)都城夜市:最高水平代表

两宋都城已形成全城开放市场,临街开店、沿街叫卖已成常态。景德年间(1004—1007)的汴京已是“十二市之环城,嚣然朝夕”“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复开张”,⑤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卷3《马行街铺席》,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2页。而南宋临安夜市则延至四更,甚至“通宵买卖,交晓不绝”。⑥吴自牧撰,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13《天晓诸人出市》,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223页。

北宋汴京夜市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常年全天候营业的酒楼、茶肆、歌馆、妓院、勾栏瓦舍,以小食店、小吃摊、小商品零售为主的夜间街头市集,涵容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业态,集合商品、劳务、娱乐、休闲、文化与艺术等多元消费。夜市基本不受时间局限,通常三更结束,五更开张,冲要地段和“曲巷酒肆”通晓不绝,营业如常,在天气恶劣的冬月亦有夜市。州桥夜市、马行街夜市、潘楼街夜市是其兴盛的代表。临安一年四季都有夜市,且昼夜不绝。最著名的是御街夜市,“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更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⑦吴自牧撰,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13《夜市》,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225页。市型多种多样,有以瓦子为中心,集合观赏吃喝玩乐的文化夜市,如御街市南坊北的中瓦夜市、众安桥北瓦夜市;有以湖、园为中心,集合吃喝玩乐的休闲夜市,如西湖游览区夜市;有由某类商品专业批发形成的夜市,如修义坊“肉市”一条街夜市。

以往少有关注的临安沙河夜市,值得在此特写。沙河,唐朝所开,在钱塘县治南,为抵御潮沙冲决,水陆成路,有外沙、中沙、里沙之称。据咸淳《临安志》记载,运河南自浙江跨浦桥,北自浑水闸至朱家桥转西,由保安闸至保安水门入城,本地人称城外河曰贴沙河,一名里沙河。外沙河南自竹车门北去,绕城东,过红亭税务前螺蛳桥,东至蔡湖桥,与殿司前军寨内河相合,转西至游奕寨前军寨桥,至无星桥,与坝子桥河相合,入艮山河,沿城泛洋湖水转,北至德胜桥与运河相合。而中沙不详起止,但右三厢均在荐桥东面南的东巷坊、西巷坊,俗呼上中沙巷,东坊和西坊各有中沙后巷、中沙前巷,萧家渡则在下中沙巷。另后沙河则在艮山门外,坝子桥北。而沙河夜市是多地段的,“灯火沙河夜夜春”。⑧苏轼撰,王文诰辑注:《苏轼诗集》卷10《次韵述古过周长官夜饮》,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3页。沙河塘乃杭州街名。据两度知杭州(熙宁四年至六年和元祐四年至五年)的苏轼记述,河塘两岸灯火辉煌,人声喧嚣,夜市极为热闹,“繁灯闹河塘。市人拍手笑,状如失林獐”①苏轼撰,王文诰辑注:《苏轼诗集》卷9《湖上夜归》,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40页。,“沙河灯火照山红,歌鼓喧呼笑语中”之咏②苏轼撰,王文诰辑注:《苏轼诗集》卷8《望海楼晚景》,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70页。。因有大量商贾和货物日夜不停地流转,带来夜市的异常繁荣。“行尽沙河塘上路,夜深灯火识升平”③王庭珪:《卢溪先生文集》卷17《初至行在》,宋集珍本丛刊本,第34册,第595页。,“沙河夜市繁”④刘克庄著,辛更儒校注:《刘克庄集笺校》卷11《送方清孙太学》,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51页。。沙河夜市的消费人群主要是来自各地的商旅,既有酒楼歌馆娱乐情色消费,又有书籍、生帛等专业市场的批发交易。

在诸多政治事件、宗教习俗、民风民俗和市民生活的影响下,两都形成高度相似的夜市形态,除鬼市子属专门夜间特设市场外,基本上都是日市的延伸。多依托固定商业经营点,形成规模庞大的夜市街或夜市区,分布与城区内外商业、服务业、娱乐业布局高度吻合。饮食、酒楼、茶坊、妓馆、瓦子勾栏是诸处夜市均共同拥有的行业,也是构成两都夜市的重点营业项目。作为全国最大的消费性城市,其夜市多为综合性夜市,既有满足生存、发展的经济型消费,也带有超前性和奢侈性的享乐型消费,时常被推演成宋代城市夜市繁荣之标识。

(二)区域中心城市夜市:亚于都城优于一般州县

商贸发达的区域中心城市,诸如苏州、绍兴(越州)、饶州、鄂州、成都、福州以及南京(商丘)、洛阳等府州城市,其夜市多为综合夜市,夜市点的分布、规模体量、功能性质与作用等直追都城,远优一般府州军。

习近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放眼全球经济发展,直面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显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使命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进的责任感和对全球生态问题关注的危机感,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深远的时代价值。

成都即为典型之一,有南市夜市、大慈寺夜市、锦江夜市、西园夜市等,大多交易到三更。有常市、集市(定期或季节)、节日游乐市场等市型,参与人群众多,总体规模较大且成熟。其夜市多点分布、市型多样,与两都最为接近。“南市夜夜上元灯”⑤陆游撰,钱仲联校注:《剑南诗稿校注》卷12《感旧绝句》,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册,第959页。,南市位于城南门、北临锦江,是最繁华商业和娱乐大市场。当州南门举办蚕市时,季节性的专业集市与南市高度融汇,助推南城夜市高潮迭起。“清宵破二更”“优场炬火明”⑥陆游撰,钱仲联校注:《剑南诗稿校注》卷8《夜登小南门城上》,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58页。,灯火与人流,蚕器农具与日用百货等商品,餐饮、游戏与演出等娱乐服务,成为商品交换与市井游乐完美结合的综合性地方节日。大慈寺于宗教功能之外,集店铺、画苑、戏场为一体,集合游冶、休闲、娱乐多功能。举办蚕市、药市等专业集市期间,大慈寺夜市庶民与士大夫同游,地方长官与百姓同乐,昼夜欢腾,几可与东京相国寺媲美,“成都好,蚕市趁遨游。夜放笙歌喧紫陌,春邀灯火上红楼,车马溢瀛洲”⑦仲殊:《宝月集》之《望江南》,民国二十年刊校辑宋金元词本。。锦江一带夜市属于季节游赏夜市,亦可与杭城西湖夜市匹敌,“苍然暮色映楼台,江市游人夜未回”“东郭风喧三鼓市,西城石汹二江涛”⑧苏辙著,陈宏天、高秀芳点校:《苏辙集》之《栾城集》卷11《登郡谯偶见姜应明司马醉归》,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05页;范成大撰,富寿荪标校:《范石湖集》卷17《前堂观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38页。。而北方的区域中心城市如洛阳、商丘则稍逊色。洛阳以花市而成的夜市最具特色,其街市夜市记载简略,贤相坊有售卖餐饮、熟食的街市夜市,街边有酒店。⑨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卷4《洛阳染工见冤鬼》,《笔记小说大观》,第2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第13页。南京应天府城南河市最为著名,建有大型演出场所照碧堂,“妖童光妓,自露台瓦市而至”“朝依声而夕勾队于照碧堂上”[10]朱彝尊:《曝书亭集》卷40《宋院判词序》,四部丛刊本。,商贸经济与文化娱乐活动互促互动,形成具有一定影响的文化娱乐夜市。

政治、经济中心城市的夜市市型多,业态多,市场相对丰富完备,多为集餐饮、娱乐、节庆与商品交易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型市场,辐射圈较大,外地流动人口占有较大份额。无论是常市夜市,还是定期夜市,均能提供多层次市场服务,以满足各类人群的物质文化娱乐需求。节日市场也因地方政府大力支持而格外兴旺,以致延时至夜晚形成休闲娱乐夜市。

(三)一般州县市镇夜市:小型初级市场

一般中小州县大多是对传统市场的沿袭和新市场形制的初建,商业及服务业水平有限,商家店铺相对分散,能够吸引消费者的资源,特别是集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休闲观光功能为一体的市场资源比较稀缺,其夜市与以上大城市尚有较大距离,多为以商品交易服务为主的初级形态夜市,其夜市场所、商铺数量偏少,夜市类型相对单一,或为酒楼娱乐型,或为商品集散型,或为节日连带型,夜市规模偏小,市场辐射圈有限。

较为常见的是由民俗节庆、庙会等带动的定期夜市,以寺庙为最初依托,以宗教活动为原动力,以酬神、娱神、求神、娱乐、游冶、集市等活动为表现形式,融宗教信仰、商业民俗、文艺娱乐为一体的庙会,集艺术、游乐、经贸等活动为一身的经济文化活动。其主要功能是满足人们放松身心、调剂生活的精神要求。新兴草市镇的发展,固定的娱乐场所如瓦舍等也在草市镇出现,虽数量难以和大城市城区相比,但由于相对聚集的居民住宅,较多的空闲时间,较强的享乐欲望,其通宵达旦的娱乐程度丝毫不减。如福建莆田县城北后埭草市“花篮果担更噭呼,巾绚烂车骑都”“更阑市罢欲栖乌,人出巷空堪罗爵”,闲暇节期夜晚的杂剧百戏演出尤为热闹①刘克庄著,辛更儒校注:《刘克庄集笺校》卷43《三和》,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230页;卷21《闻祥应庙优戏甚盛二首》,第1163页。。市镇经济活跃者如郓州梁山泊、山口镇,开封府尉氏县朱家曲镇等,呈现为灵活式集市夜市,然大多语焉不详。“灯火鱼成市,帆樯藕带泥”,此为巨野河鲜类水产品夜市②陈师道撰,任渊注,冒广生补笺:《后山诗注补笺》卷2《巨野》,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54页。。“人争趋夜市”“桥上趁墟人,往来彻清旦”的兰溪夜市,应是深受当地民众喜爱的民俗市集③杨万里撰,辛更儒笺校:《杨万里集笺校》卷26《宿兰溪水驿前三首》,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358页。杨万里另有《晓泊兰溪》诗,《杨万里集笺校》卷19,第945页。释道璨:《柳塘外集》卷1《兰溪夜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86册,第785页。咸淳间,道璨尝主饶州荐福寺。。惟湖州乌青镇夜市记叙较详,其文化娱乐夜市规模或可追及府州。其娱乐场所与酒肆、茶楼、妓馆结合于一体:北瓦子巷系“妓馆、戏剧上紧之处”;南瓦子巷(后为波斯巷)“有八仙店,技艺优于他处”“楼八间,周遭栏楣,夜点红纱栀子灯,鼓乐歌笑至三更乃罢”;善利桥西南的太平楼,“为楼二十余所,可循环走,中构台,百技斗于上”。④董世宁、卢学溥:(乾隆)《乌青镇志》卷4《古迹》,中国地方志集成本,第257页、第255页、第252页。乌将军庙东庆和楼“元宵灯火此最繁盛”,西寺巷北有和丰楼,西茅家巷有芙蓉馆,甘泉巷有天隐楼,安利桥有菡茗轩。⑤董世宁、卢学溥:(乾隆)《乌青镇志》卷4《古迹》,中国地方志集成本,第252页。一个市镇娱乐场所之多、夜晚经营之火,实不多见。

三、夜市形态的承袭与新变

(一)夜市形态多样

在文献典籍中,夜市的含义和指称不尽相同,展现出夜市鲜明多变的发展轨迹和异彩纷呈的形态。肇始萌芽期的汉代夜市为商贸交易型的初级形态夜市。唐代夜市则确立了娱乐休闲服务的消费特色和基调,夜市与城区内外商业布局高度吻合。夜市形态有封闭于坊内或市内的妓院、酒楼等常市店肆,也有“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夜泊秦淮近酒家”的城郊夜市⑥《全唐诗》卷300《寄汴州令狐相公》(王建),第9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06页。杜牧著,冯集梧注:《樊川诗集注》卷4《泊秦淮》,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第273页。,还有水市、鱼市等乡村集市夜市,“夜市桥边火”“月上行虚市”,已然成江南和岭南城乡的典型物象⑦《全唐诗》卷691《送友游吴越》(杜荀鹤),第20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926页。《全唐诗》卷510《送徐彦夫南迁》(张祜),第15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799页。。

宋代夜市的空间和经营载体较前代有所增加,“控扼市外交通干线进入市内要道的城门周边,以及作为城区骨干的市内交通要道及其交汇点,均成为所有商业区设立的首选之地段”。⑧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22—324页。汴京马行街、杭州御街,都是当时著名的夜市街。汴京相国寺、成都大慈寺、绍兴开元寺等有商贸娱乐夜市,临安西湖、金陵秦淮河、成都锦江等处形成休闲游览夜市,诸多大州小镇的勾栏瓦舍均有娱乐休闲区片夜市。承继前代诸种形态,宋代夜市既有由摊点或商铺等单个经营交易点形成的大量初级形态夜市,也有相当数量的聚集性夜市经营。经营形态大致分为餐饮、文化娱乐、特殊娱乐、休闲旅游、商品交易等类型夜市。两宋夜市点大多以综合形态呈现,如汴京相国寺夜市、杭州御街夜市、成都南市夜市等,均为集合各类满足衣食住行、吃喝玩乐需求的商品与服务的夜市场。相国寺夜市主要包括寺内市场及寺外周边市场的夜晚经营,每月五次开放,万姓参与交易,宠物交易、百货日用品交易、古玩收藏品和书画、文房四宝等交易活跃,寺内聚集着一大批方家术士,日者相面、货术者卖卦、传神者画像。相国寺周围有不少百货、药铺、客店、南食店、酒楼和妓院,与潘楼街夜市勾连,“自土市子南去”“高阳正店,夜市尤盛”,可以为顾客提供从日间到夜晚的衣食住娱一条龙式服务。①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卷8《潘楼东街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0页。各类市场的经营方式为固定场所经营和流动临时经营,开市方式为日日常市和定期集市。

两宋城市夜市较多以相对广域空间场所命名夜市,形成点、线、面结合,具有聚集规模与效应的高级形态和比较成熟的市场。宋代史料中直接以“夜市”“晚市”“三更市”指称的,较之汉唐,数量大大增加且有具体形象的描写或说明。除两都专门记载的美食小吃夜市、瓦市娱乐夜市、古旧文玩鬼市、湖园游赏夜市外,地方夜市食品买卖交易较为常见,开宝初年,洛阳染工李某“近因夜市,自去买熟食”②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卷4《洛阳染工见冤鬼》,《笔记小说大观》,第2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第13页。;庆元三年(1197)饶州批炙猪肉片脯行贾萧七晚市罢③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夷坚三志壬卷6《萧七佛经》,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513页。。一北宋一南宋,一洛阳一饶州,一买一卖,皆是夜市生活。然最多见的还是娱乐服务夜市,如“想见归骖穿夜市,月边灯火满西楼”“排门帘幕夜香飘,灯火人声小市桥”④范成大撰,富寿荪标校:《范石湖集》卷28《王仲行尚书录示近诗闻今日劝农灵岩次韵纪事》、卷3《晚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84页,第34页。(苏州);“夜市鬻茶如访旧”“静听屐声喧夜市”“穿夜市、珠筵玳席,多少吴讴联越吹”⑤王洋:《东牟集》卷5《和黄朝请》,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32册,第379页。沈与求:《龟溪集》卷3《次夕雨作用子虚韵奉怀次颜知鱼轩小集》,四部丛刊续编本。梅应发等撰:《开庆四明续志》卷11(吴潜)《宝鼎现·和韵己未元夕》,中国方志丛书本,第5469页。(明州);“烛天灯火三更市”⑥范成大撰,富寿荪标校:《范石湖集》卷19《鄂州南楼》,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74页。(鄂州);“红灯焰焰三更市”⑦郑侠:《西塘先生文集》卷9《和英州太守何智翁次韵冯仲礼麻江桥》,宋集珍本丛刊本,第24册,第635页。(英州);“夜市张灯白昼然”⑧葛长庚:《海琼玉蟾先生文集》卷5《上元玩灯》,明正德七年刻本。该诗云:“碧玉融成万里天,满街罗绮竞春妍。柳梢挂月黄昏后,夜市张灯白昼前。”据《海琼白真人语录》(《正统道藏》第33册,第119页)卷2记载:“嘉定壬午上元,祖师海琼君以度师鹤林君致书,自浙而闽为度师鹤林君之父先吏部觉非先生行黄箓事。是日凌晨至(三山)。”《上元玩灯》似作于嘉定十五年(1222)上元。(福州)。成都锦江一带从“登大慈寺前云锦楼观锦江夜市”到“登大慈寺阁观夜市”⑨程遇孙:《成都文类》卷9(田况)《登大慈寺阁观夜市》,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354册,第383页。。潭州有“夜市桥”记载,以夜市命名桥名,可见该桥周边为夜市场所已相当固定,且有相当长的时间延续性,并成为约定俗成的地名、地标与地段。[10]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夷坚志再补《梦五人列坐》,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09页。其后元明清各时期夜市空间载体及形态与宋代大体相同。

(二)街市夜市成为主体形态

至迟在北宋中期,街市成为宋代城市主要的市场形态①李攸:《宋朝事实》载仁宗景祐三年(1036)八月诏文:“天下士庶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及斗八。”该诏文诏告“天下士庶之家”,说明街市不仅兴盛于汴京,地方上也应当有街市且兴盛。,街区也成为夜市的主要载体之一。本源于交通意义的街巷,在间或发挥其政治社会功能的同时,被强大的商业气势和浓郁的商业氛围常态式占领。住商混杂,沿街设店,商铺林立,流动商贩,形成近代都市商业街的雏形,为都市商业拓展新空间,也为都市增添繁华的商业气息与市井色彩。随着夜禁的废弛,商家延长营业时间至夜晚,街市遂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成为夜市。买者与卖者双向便利的街道成为承载生活服务性夜市的最佳载体。相较于唐后期,仅个别城市拥有街市夜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十里长街市井连”,夜市“笙歌彻晓闻”“桥市通宵酒客行”,且为酒楼妓院之类的夜市街,而非以街边摊贩为主要构成之一的集市类可逛的夜市。有宋一代,与近现代夜市高度相似的可逛的街市或广场型夜市,获得一定的普及与完善。有美食一条街夜市、有售卖古玩鬼市子、有集合娱乐观赏的瓦子夜市,以及集合商品、服务、娱乐、休闲的寺庙夜市、园区夜市、游览区夜市等。“梧桐子,看到月西楼。醋酽橙黄分蟹壳,麝香荷叶剥鸡头。人在御街游”的那份逛夜市的悠闲②刘辰翁著,刘宗彬等笺注:《须溪词》卷1《望江南·秋日即景》,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无疑由唐及宋,夜市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逛夜市成为夜市存在的最大价值与魅力。街市不仅使夜市获得生长蔓延的强劲活力,并且成为两宋时期的重要特征。

四、夜市消费水平与人群

(一)从夜市物价与居民收入看夜市消费水平

囿于夜市消费的实证性数据与资料的严重匮乏,从宋代社会各类人群收入与夜市商品服务价格入手或可探析夜市消费水平。

夜市物价。以饮食为例,东京州桥夜市的“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碎,每个不过十五文”,即每份15文。③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卷2《州桥夜市》,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4页。“如瓠羹店门首坐一小儿,叫饶骨头,间有灌肺及炒肺。酒店多点灯烛沽卖,每分不过二十文”。④孟元老撰,邓之诚注:《东京梦华录注》卷3《天晓诸人出市》,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7页。在高档酒楼消费,一顿饭可以花销10000钱以上,欧阳修在他的诗作中多次提及“万钱厨”。⑤欧阳修:《居士集》卷9《初食鸡头有感》,《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41页。以性消费为例,杭州平康诸坊必需的花销“点花茶”数千,登楼预付费“支酒”数贯(数千)⑥周密:《武林旧事》卷6《歌馆》,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版,第120页。。以休闲赁船为例,南宋后期临安西湖春季节日游船租赁一天“非二三百券不可雇赁”,即租金200—300贯会子。⑦吴自牧撰,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12《湖船》,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209页。相对而言,观看曲艺说唱价格比较能够为一般市民接受,熙宁五年(1072)在杭州观看歌舞的勾栏里,一文钱可买一杯茶。⑧成寻著,王丽萍校点:《新校参天台五台山记》卷1,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7页。

城市居民收入。据研究宋代底层人的日收入在100文上下。《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祐元年“民间每夫日雇二百钱,一月之费,计二百四十万贯”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70,元祐元年闰二月辛亥,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938—8939页。。官雇役夫日收入200钱,普通下层人户一般每天收入数十文到一百文。李昭玘曾指出:“贩妇贩夫,陆拾枣栗,水捉螺蠯,足皲指秃,暴露风雨,罄其力,不过一钧之举;计其价,仅足一日之食。”[10]李昭玘:《乐静集》卷11《代四兄求荐举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22册,第312页。饶州小商人鲁四公开食品店,“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日收入一百多文,不到二百文。[11]洪迈撰,何卓点校:《夷坚志》支葵志卷8《鲁四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83页。由于城市消费水平较高,一般而言,中下层民众每天辛勤劳动的收入,仅够一天的基本生活费用,维持贫困的生活水平。淳熙年间,临海县令彭仲刚在谕俗文中也指出:“农工商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尽用,博奕饮酒,以快一时,一有不继,立见饥冻。”①陈耆卿:《嘉定赤城志》卷37,彭仲刚:《崇俭素》,宋元方志丛刊本,第7册,第7579页。一般也是每天收入百文,低收入阶层即使低水平消费亦有衣食之忧。而夜市商品、服务大多带有享受性质,即使是孟元老笔下每份“不过十五文”“不过二十文”的夜市小吃,对普通下层民众也是价格不菲,更别提酒楼夜宴之类的巨额消费了。可见夜市消费对广大的普通民众来说是奢侈的消费,是难以承受的高消费。

(二)从夜市消费水平看夜市主体消费人群与供给人群

两宋夜市消费水平虽存在各个时期的差异,但以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夜市物价水平衡量,夜市消费主体无疑是地主、商人、富有的房产主等社会财富的主要占有者。京师富庶,富民众多。大中祥符八年(1015),王旦言:“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5,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己巳,第4册,第1956页。杭州西湖素有“销金锅儿”之称,“都人凡缔姻、赛社、会亲、送葬、经会、献神、仕宦、恩赏之经营、禁省台府之嘱托,贵珰要地,大贾豪民,买笑千金,呼卢百万,以至痴儿子,密约幽期,无不在焉。日糜金钱,靡有纪极。故杭谚有‘销金锅儿’之号,此语不为过也”。③周密:《武林旧事》卷3《西湖游幸》,中国商业出版社1956年版,第43页。所谓都人也应有特指,富人聚集的城市夜市更为兴盛。经常出入夜市进行高消费的大概有两类人:一类是出入于高档酒楼歌馆妓院等声色场所,热衷于享乐奢靡消费的大商巨贾,如汉唐以来就显赫豪奢的盐商、茶商、酒商、粮商、布帛商以及金融商人等,他们“朝饮文君酒,莫宿邯郸妓”“倡楼呼卢掷百万,旗亭买酒价十千”“千金估客倡楼醉”。④曹勋撰,傅增湘校:《松隐文集》卷6《估客乐》,宋集珍本丛刊本,第41册,第498页;陆游撰,钱仲联校注:《剑南诗稿校注》卷19《估客乐》,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04页;刘过:《龙洲集》卷4《喜雨呈吴按察》其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72册,第19页。另一类是夜生活消费意愿高,需求旺盛,购买能力强,擅长吃喝玩乐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他们是声色娱乐场的主力消费人群和商家锁定的消费群体之一。《梦粱录》称瓦舍“为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门”。⑤吴自牧撰,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19《瓦舍》,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336页。《醉翁谈录》记载:“暇日群聚金莲棚中,各呈本事求欢之者,皆武陵年少及豪贵子弟。”⑥罗烨:《醉翁谈录》丁集卷1《序平康巷陌诸曲》,续修四库全书,第12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23页。以上两类人群以其较密集的消费频次和较高的消费水平,占据夜市消费主体之首位。此外,富贵人家女眷多在节日夜市进行享乐型消费,东京有前往茶肆夜游吃茶的士女,有元旦夜晚纵赏关赌、入市店饮宴的贵家妇女;杭城灯市上有苍头喝道“风飘蹀躞步摇轻,相唤相呼去看灯。笑整玉梅藏素手,香肩三角卸吴绫”的大家闺秀⑦陈世崇:《随隐漫录》之《永乐大典一则》,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4页。;成都上元夜“游人士女拥千重”⑧陆游撰,钱仲联校注:《剑南诗稿校注》卷8《丁酉上元》,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36页。,西园酒坊较艺,特设女性席位⑨庄绰撰,萧鲁阳点校:《鸡肋编》卷上,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0—21页。;洛阳“都人士女载酒争出”游花市[10]邵伯温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邵氏闻见录》卷17,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86页。。富贵人家节日夜晚出游与夜市消费比较普遍,吃喝玩乐游之于少数有闲有钱阶层已呈常态化和高消费趋势。

外来流动人群则成为夜市临时或阶段性消费者,都城与地方城镇略有差异。都城集中了从事转运贸易的行商、应试之期的大批举子、调任官员、游走于江湖的路岐人(艺人)、僧道、医生、卜人、手艺人等,这些人必然在不同程度与水平上参与各类业态的夜市消费。地方城市的吸引力虽然不及都城之强大与多元,也能凭借各自的区位优势聚集人流、物流与商流。

在尚消费、重享乐的社会风气与生活价值观念下,小商、小贩、手工业者们即使有强烈的夜市消费欲望,也不具有经常消费的实力与闲暇。[11]据程民生:《宋人生活水平及币值考察》,《史学月刊》2008年第3期。“宋代下层人户一般每天收入数十文到100文不等,维持一个人一天最低生活的费用约需20文。普通居民全年所有花销,每人每天平均100文左右”。他们可能偶尔会去夜市消费,参与价格低廉的曲艺说唱百戏表演等娱乐市场低消费,但不会经常且大量消费。在特定节期,他们也偶尔参与相对简朴的节庆消费。如上元、中秋时节,宋代大中小城镇的元宵灯会、东京金明池春游、洛阳的牡丹花会、扬州的百花会、成都的大小游江和蚕市、药市,杭州的西湖游览和观潮等活动,这些全民性节庆活动,表面看去是不论贫富,不论城乡,全民狂欢,临安“不论贫富,游玩琳宫梵宇,竟日不绝”,但“陋巷贫窭之人解衣市酒,勉强迎欢”。①吴自牧撰,阚海娟校注:《梦粱录新校注》卷1《正月》,巴蜀书社2015年版,第56页。“偷闲也向城中看”的苏州种麦儿郎,正因“酒垆博簺杂歌呼”的少有和短暂,才有“夜夜长如正月半”的企盼。②范成大撰,富寿荪标校:《范石湖集》卷30《灯市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10页。

小商、小贩、手工业者等中下层民众非但无力也无暇参与夜市消费,却承担着夜市享受娱乐服务的供奉重任;分布于酒楼、歌馆、妓院、食店、茶肆、旅店、浴堂等服务行业的夜市雇工,大多从事日夜叠加超长的体力劳动,收入微薄,仅能养家糊口而已。而活跃于酒楼、茶肆、歌馆、妓院、瓦肆以及各种庙市、园林、节庆等娱乐文化行业的伎艺表演或特殊服务者,职业环境复杂,名妓与一般妓女、专业艺人与路岐人的收入参差不齐,这类人群或有部分夜市消费。

余 论

宋代夜市第一次以官方认可的身份跻身于市场行列,不仅拥有夜市的城镇较前代倍增,非日市延伸式夜市增多,而且在以下四个方面发生重要转型。

一是充分利用街区空间条件,形成由一系列相似也相关的商品、劳务交易场所与行为集合而成的、商铺与摊贩等聚集融合、常态经营的开放夜市。这种可逛的街市或广场型夜市,在宋代各级城镇获得不同程度的普及,基本实现了由封闭式夜市向开放式夜市的转变。二是店铺与流动摊贩有机组合,流动摊贩成为夜市主要经营方式之一,或摆摊设点,或沿街叫卖,流动摊贩为夜市提供新鲜脉动的细胞。基本实现了由单一型夜市向综合型夜市的转变。三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演出场所——勾栏瓦舍,有别于以往仅有的酒楼、茶肆、妓院的饮食歌舞及性服务等传统娱乐供给,其专业演出剧场和专业艺人演出,成为宋代夜市文化娱乐经营的主体构成和亮点。实现了文化娱乐夜市场由兼营、业余向主营、专业的转变。四是消费主体多元化,宋代夜市消费群体主要由城居者中的官员、富豪及其子弟、驻城官兵、长途贩运商人、转任各地的官员、文人士子以及小工商业者等人群构成,打破了唐代仅限于少数官僚士大夫和富商大贾出入于歌馆酒楼妓院的夜生活消费格局,实现了消费人群由相对单一化、贵族化向多元化、平民化的转变。

宋代夜市转型有着广阔的时代大背景,各种经济关系和要素交互作用,既有商品经济的驱动力,城市发展转型的促进力,也有制度的管控力与文化的影响力,以及夜市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

从经济层面看,随着水陆交通的日益发达和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两宋农业、手工业获得重大发展,城乡经济交流日益频繁,以工商业、服务业为重要构成的城市经济和城市市场呈现出崭新的发展面貌,为夜市的不断涌现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沿海、滨河、临桥等水陆交通地,因人流、物流、商流的不断聚散而形成繁荣的定期集市。城市市场总体呈现出商品日益充足丰盈,服务愈加细密完备,娱乐更加丰富专业,休闲日渐清新雅化。城市中经由市场的消费同市场的活跃相呼应,消费人群和比重增大。大量酒楼、歌馆、茶肆、妓院、旅店、瓦舍等场所,为文化娱乐消费、奢华享乐消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各类消费场所的普遍存在及其竞争,也为商品丰富、服务优质提供了前提和保障。基于人们生产生活的共同特点,生活性的服务消费可能会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夜间,由此形成夜市的兴盛与繁荣。

从社会层面看,伴随宋代城市飞跃性发展,城市数量虽然基本与唐代持平,但城市形制新变和城市类型多样,新涌现了一批由“草市”而兴起的工商市镇(草市镇)、因港口经济而兴起的外贸市镇。较为发达的水陆运输将这些大城市与小城镇连接起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都城—府城—州城(监、军城)—县城—市镇的城镇体系。与坊市制废除相伴而来的是宋代城市形制和管理制度以及城市市场形态的重大变革,都城及部分府州城市基本完成由坊市向开放式街市结构的转换。“市”的范围也从城市的特定有限区域,扩展到整个城区,形成“坊市合一”的空间布局。城区功能由单一变综合,区域格局由封闭而开放。至迟在北宋中期,街市成为宋代城市主要的市场形态,街区也成为夜市的主要载体之一。由此与近现代夜市高度相似的街市或广场型夜市,获得普及与完善。

从制度与文化层面看,夜禁制与坊市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创建与管控城市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夜市形态、规模与效益的最为重要的影响变量。中国古代夜禁总体较为严厉,而宋朝则最为宽松。宋朝政府顺应市场与民心,通过调整夜禁为夜市发展大开绿灯,允许夜市经营,允许临街开店,开市时间从初期的一更至三更,到后期通宵营业。唐中叶以来从“禁宵行者”到“夜市三鼓”的变动,对夜市的直接影响是进一步促进了夜市与街市高度紧密的结合,使夜市获得广阔开放自由的空间与合理合法的身份。随着两宋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风气出现巨大嬗变,追逐财富成为有宋一代的社会风尚。原本仅限于上层社会的享乐之风,在宋太祖开国初“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食相欢以终天命”的倡导下,逐渐成为带有相当普遍性的社会意识和社会共同心理。①邵伯温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邵氏闻见录》卷1,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页。娱乐休闲文化消费的市场化(商品化)与市民化,既是城市经济文化发达的结果,又是城市居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活跃于勾栏瓦舍的百戏技艺更加符合市民口味,夜晚娱乐休闲消费应是广大城居者理想化的生活状态。

从人力供给与消费潜力看,宋代相当数量的商业型、工商业型、手工业型、外贸型等经济型城市,其吸纳和安置农业剩余人口的能力较前有了很大提高。充足的人力资源供给为夜市消费与服务提供了人员保障。伴随城市人口数量增长、城居主体人群的变化,市场需求量增大,市民阶层生活的流动性、集聚性、复杂性和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品味与追求,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消费趋势及走向,对服务业和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增长理所当然地影响着夜市市场的消费趋势及走向。而夜市更广泛和更大量的消费人群与消费市场潜力应当来自于大量流动人口。在都城与州县之间、州县与州县之间频繁往来的官员、商人、游客等人群,自身具有相当的购买力和支付力,这就使夜市拥有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和相对稳定的消费人群。

综上,宋代夜市跳脱开夜禁羁绊,首次以官方认可的身份跻身于市场行列。突破以酒楼、茶肆、歌馆、妓院为主要载体和以日市延伸为主的传统夜市形态,基本实现了夜市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由单一型向综合型的转变,实现了文化娱乐夜市场由业余、兼营向专业、主营的转变,夜市消费人群由相对单一化、贵族化向多元化、平民化的转变,形成与近现代高度相似的夜市形态与景象,从而使宋代成为中国古代夜市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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