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社会教育政策的演进与反思
2021-02-03
职教论坛 2021年1期
关键词:教育
“教育政策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公共方策之体系”[1],是为实现一定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行动准则,广义的教育政策包含教育法律法规。我国在1912—2019年间,出台了大量的社会教育政策,对我国社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社会教育是指“家庭和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2],通俗教育、平民教育、民众教育、业余教育、扫盲教育、当代社区教育等都是社会教育的典型形式。回顾我国现代社会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总结和反思其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对促进我国社会教育政策进一步走向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学术界对一问题还没有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中国现代社会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
按照社会及社会教育政策的发展情况,我国现代社会教育政策的演进历程可分为民国时期(1912—1949)、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1949—1977)、改革开放以来(1978—2019)三个阶段。
(一)民国时期:初步建立了我国社会教育政策体系
中华民国成立后,首次颁布了大量社会教育政策,内容涉及社会教育的地位、目的、管理、办学机构、课程教材、经费、师资、电化教育、学校兼办社会教育等多个方面,初步形成了社会教育政策体系。但这时社会教育政策才刚起步,相关政策多由中央制定和颁布,地方颁布的社会教育政策还较少,同时,对一些领域,如农村社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关注较少。
1.明确了社会教育的法律地位、目的、行政管理机构、经费等问题。1915年,教育部颁布《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规定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宗旨是“研究通俗教育事项改良社会普及教育”[3],使通俗教育问题第一次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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