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阐释:理性基础、生成路径、内在隐忧及展望
2021-02-01李君亮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李君亮
(海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海口570228)
2017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江教授在《学术研究》上发表《公共阐释论纲》一文,标志着具有当代中国阐释话语主权的公共阐释理论作为哲学诠释学的一个中国分支诞生了。这是一次世界(西方)话语体系背景下中国学者构建具有中国话语主权的哲学学说的重大尝试,是一次现象级意义上的学术事件。公共阐释这一基本概念提出之后,得到了诸多著名学者的积极响应,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的反响,包括哈贝马斯、约翰·汤普森、迈克·费瑟斯通等当代国际上著名的思想家都密切关注着公共阐释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并对公共阐释理论的提出给予了积极肯定的评价。目前,学界已经就公共阐释理论的一些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做出了许多有益的研究。本文将对这些研究取得的成果做一扼要评述,希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公共阐释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一、公共阐释的概念生成及内涵
“阐释”还是“诠释”?
在“阐”“诠”之辨中,张江教授认为,“阐”与“诠”各有极为深厚的哲学和历史渊源,在他看来,“‘阐’之公开性、公共性,其向外、向显、向明,以及坚持对话、协商之基本诉求,闪耀着当代阐释学前沿之光。”而“‘诠’之实、之细、之全与证,其面向事物本身,坚守由训而义与意,散发着民族求实精神之光。”他认为,“中国古代的阐释路线,一条重训诂之‘诠’,一条重意旨之‘阐’。”这样,“阐”和“诠”“各有其长,互容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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