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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熹《家礼》中“家”的政治伦理学内涵

2021-02-01陈力士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陈力士

(上饶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 上饶334001)

关于朱熹《家礼》,学界研究多聚焦于“礼”,从礼学思想、宗族文化、礼教价值等角度开展研究;而较少关注“家”,据笔者考察,目前学界还没有就《家礼》中“家”展开系统研究的论文。因此,本论文将从政治伦理学角度切入,就朱熹《家礼》中的“家”展开研究,探讨其伦理、宗教、政治内涵。

一、《家礼》中“家”的伦理内涵

《家礼》为施之于“家”之“礼”,“家”为“礼”的承载空间,是一个“守名实”的伦理空间。且看《家礼》对“家”的描摹。

(一) “家”的成员与空间

《家礼》描摹的“家”,其成员论及五代。且看《家礼·通礼》的两则材料:

祠堂之内,以近北一架为四龛,每龛内置一桌。大宗及继高祖之小宗,则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1]876

但于皇高祖考、皇高祖妣,自称“孝元孙”;于皇曾祖考、皇曾祖妣,自称“孝曾孙”;于皇祖考、皇祖妣,自称“孝孙”;于皇考、皇妣,自称“孝子”[1]879。

从宗子往上溯,己辈(宗子)、父、祖、曾祖、高祖,家庭成员论到五代。从高祖往下论,己辈(高祖)、子、孙、曾孙、元孙(宗子),家庭成员也论到五代。若以宗子上溯下论,死生相承,则有高祖、曾祖、祖、父、己辈(宗子)、子、孙、曾孙、元孙,家庭成员可论及九代。就一代人而论,家庭成员,除宗子外,有其妻(妾)、兄(嫂)、弟(弟媳)、姊、妹。九代相承,构成了累世同居①关于“同居”,时亮这么解释:“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同居’,与今天社会上对这个词的理解差别很大,指的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兄弟子孙们不但居住在一起,而且没有经过民间或官方的分家手续,在法律上仍然维持着一个‘户’,其中大的同居家族可以达到上下数代,人口达到数千人”(时亮:《<朱子家训 朱子家礼>读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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