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增值收益共享研究综述
2021-02-01杨培松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王 敏,杨培松
(1.安徽建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61;2.宿州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安徽 宿州234000)
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重要的物质条件,也是振兴乡村重要的资源基础。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我国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土地增值收益的相关研究。21世纪以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研究在国内成为热点,特别自2008年中央提出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之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相关问题的研究更加丰富。2019年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无疑将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动并显化其资产价值。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增值及收益共享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难题,如何有效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流转增值如何显化且合理有效共享等问题仍待进一步探究。本文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增值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为今后的研究重点、方向提供参考。
1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研究
自1999年底原国土资源部首先批准安徽省芜湖市开展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以来,各地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流转模式。
1.1 模式特点与效果
不少学者对实践中不同地区模式的特点及效果等进行了比较。如张娟锋提出南海“工业化模式”和杭州“留用地模式”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两种主流模式[1]。认为前者开辟了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使得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主要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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