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与化解路径研究
2021-02-01王琪,陈岚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12期
王 琪,陈 岚
(龙岩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龙岩 364000)
当前,在乡村振兴策略和农业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消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上的壁垒并走出困境,已经成了现阶段的发展难题。有效地化解这一问题不仅需要经营主体积极改变自身的弱质性,还需要涉农金融服务的进一步改革,更离不开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1 促成融资困境的主要因素分析
1.1 以经营主体视角分析
1.1.1 经营主体的弱质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弱质性突出,由于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受生产客观环境和市场供需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成本回报具有一定延时性,而且还存在一些生产规模较小的经营主体,不仅农业产品结构相对单一,而且生产力水平不高,导致品控不严格,再加之经营主体未采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模式,致使产品在市场额占有率不高,缺乏融资动力。
1.1.2 运行管理模式有待规范
以家庭组织为经营主体是新型中小型农业的主要特点,家庭式的管理在市场运营和管理中存在一定局限性,许多处在起步阶段的家庭经营主体,缺乏商务管理经验,未采用现代化的经营手段,而且运作管理模式和结构的组合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少长期规划,未能就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的运作管理规范模式,特别是在财务、管理和决策制度上亟待得到进一步规范[1]。
1.1.3 缺少抵押担保
首先,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而且资产主体多是农作物、牲畜、大中小型农机、大棚等,抵押物的价值在市场存在价值波动和逐年递减,以固定形式存在的资产较少,不具备担保抵押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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