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工人权利保障政策变迁问题研究
2021-02-01郭辉
山东工会论坛 2021年6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郭 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法学院,北京 100048)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1]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工人运动的内容之一即是争取工人的各项权利,在此后近一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尤其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多年,工人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取得了巨大进展。学界对工人权利保障的研究在时间段上多集中于1949 年以后,对1949 年以前的研究多放在人权研究的框架下[2],或置于工人运动的视野中[3],对1949 年以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人权利的保障尚缺乏学术上的归纳和总结。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这对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十分必要,对开创未来也十分必要。因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4]
在此意义上,本文尝试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工人权利的保障作一梳理。这一时期有关工人权利的保障多体现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著作和讲话形式的话语表达,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之中。以此为依据,本文将工人权利根据不同时期的侧重点分为政治权利、罢工权利、劳动权利和生存权利,通过综合运用话语表达、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对这些权利的保障进行描述和分析,并根据政策的变迁尝试总结出几点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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