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以英国、德国、荷兰为例
2021-01-30张茂林
生产力研究 2021年8期
关键词:建设
张茂林
(贵州大学 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013 年,我国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公共租赁住房从此逐渐成为全国各地重要的住房供给类型。2017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明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在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方面扮演着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尽管我国大力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但发展进程仍然缓慢,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规模不够大、参与主体少、管理效率低等问题。英国、德国、荷兰在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了解其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教训,有助于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完善与实施,更好地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一、英国、德国、荷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发展
(一)英国的公共租赁住房
英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改革历程经历几次重大转折。1919 年之前,英国租赁住房调配完全取决于市场作用,在住房租赁市场市场化的背景下,人们租用私房的比例大于租用社会保障房,完全的租赁市场化使得出租者肆意哄抬租金,致使众多中低收入家庭面临巨大的住房压力,不免“望房兴叹”。
1919—1979 年间,英国公共住房供给数量较少,基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和维护社会秩序,主要由政府出资建造社会住房。1939 年,地方政府总共建成100 万套用于出租的社会住房,约占住房存量的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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