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采购新政下医药企业如何应对挑战研究
2021-01-30雒敏
上海商业 2021年12期
雒 敏
一、引言
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8年11月,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出台《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药中带量采购试点将在4个直辖市及7个副省级城市实施。2019年9月,带量采购范围从11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要建立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然而,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医药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重要变化,如何在新的形势和政策背景下,医药企业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战略调整成为当前产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概述
药品带量采购是集中采购的升级,指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在确定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周期和采购数量的前提下,统一运用公开招投标和议价的方式集中购买药品的行为。自2018年我国开始实施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以来,国家层面组织的药品带量采购共开展了5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有序扩大
2019年,第一批“4+7”城市试点带量采购25种药品,采购额88亿元;2020年1月,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32种药品,采购金额154亿元;2020年8月,第三批国家带量采购55种药品、采购金额226亿元;2021年2月,第四批国家带量采购45种,采购金额254亿元;2021年6月,第五批国家带量采购61个品种,采购金额550亿元。5批采购共纳入218种药品,品种从常见药逐步扩大到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癌药、抗生素等多领域的治疗和诊断用药,涉及金额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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