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制与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配置中介作用综述
2021-01-30刘洪彬于桂娥
生产力研究 2021年9期
刘洪彬,于桂娥
(1.浙江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浙江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针对环境管制与创新的关系,Michael E.Porter和Claas van der Linder(1995)[1]提出了著名的“波特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管制有利于创新,环境管制引起的创新之所以有利于企业竞争,是因为创新带来的补偿效应会弥补甚至超过环境管制带来的成本。Adam B.Jaffe 和Karen Palmer(1997)[2]则进一步将波特假说分为强波特假说、弱波特假说、狭义波特假说。其中,强波特假说强调环境规制提升企业竞争力,而弱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可以刺激企业创新,狭义波特假说则强调市场型政策工具更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随着我国为应对环境问题而不断强化环境管制的力度,按照弱波特假说,或者狭义波特假说是否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呢?按照“波特假说”,环境管制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中资金配置又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二、企业技术创新衡量指标的影响
衡量企业技术创新的指标一般而言有两个角度,一是投入,通常用研发费用或研发支出衡量;二是产出,通常采用专利数衡量。Adam B.Jaffe 和Karen Palmer(1997)[2]认为研发支出是衡量技术创新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专利数量则是衡量技术创新产出的指标。如果采用研发支出来衡量企业创新,则环境管制与产业的研发支出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然而如果采用专利数来衡量企业创新,则环境管制与专利数不相关。环境管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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