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情境写作背景下的评价转向
2021-01-29郭家海
语文建设 2021年1期
关键词:写作
郭家海


【关键词】写作,情境任务,表现性评价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高中新课标”)提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话语体系”[1]。“表现性评价”[“2] 情境任务”[“3] 等级量表”[4]等,即属于要更新的评价话语体系。然而由课标到课堂的落实,由文本概念到学生素养的获得,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尽快落实高中新课标的要求,表现性评价是一个至为重要的驱动阀。由于写作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特殊,表现性评价对写作的驱动作用尤为明显。
一、当前写作教学评价的主要问题
写作教学评价是一个持续几十年的“老大难”问题,几乎每年都会在高考后集中爆发,“溢”出教育领域,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2020年浙江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所引发的“网络风暴”就是一个典型[5]。关注写作教学问题的人不少,但是从写作教学评价角度关注写作教学问题的人还不是太多。有人曾从“缺少学理基础,往往偏執一点,存在碎片化的重复”“缺少‘评估工具和‘评估程序”“‘教—学—评的不一致性”等角度讨论过当前写作教学评价问题[6],但是讨论仍不够深入。根据教育心理学最新研究成果,当前我国中小学写作教学评价问题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目标粗放,评价方向不明
评价的第一依据是教学目标,目标即预设的教学结果。理想的教学目标呈“课程标准目标—单元项目学习目标—任务群学习目标”三级结构,分别由课程标准研制者、教材编写者与任课教师提供,上一级目标是下一级目标研制的重要依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