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善
——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视角
2021-01-28孔建斌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孔建斌
(山西省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山西 长治 046001)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2020年11月11日24时,我国累计确诊86299例(不含港澳台地区通报的确诊病例6037例),累计治愈81252例,累计死亡4634例。(1)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网站。截至2020年11月12日0时52分,国际累计确诊51251715例,累计死亡1270930例。(2)数据来源于新华社日内瓦11月11日电《世卫组织: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达51251715例》。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可被称为全球大流行,该组织2005年颁布的《国际卫生条例》对疫情防控能力界定为“国家核心能力”。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的。
2006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预案管理与更新,附则8个部分组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