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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探析

2021-01-28胡莉莉

关键词:国际公约买卖双方约束力

胡莉莉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稳中有增,稳中提质,外贸发展总体呈现长期向好的趋势。但是,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也面临市场环境更加复杂、风险挑战更加严峻的现状。准确理解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与适用情形,对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保障从事国际贸易经营活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围绕国际货物贸易惯例的相关问题展开分析研究。

一、国际贸易惯例要义

纵观各国对国际贸易惯例的解释和学者们的概括,它是指由国际组织进行编纂与解释,在国际贸易实践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国际贸易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和习惯做法。国际贸易惯例内容明确、形式简练,它的出现提高了贸易当事人签约效率,促进了买卖合同的顺利签订,同时也减少了履约争议与纠纷,促进了合同的顺利履行。运用国际贸易惯例,还可促进国际贸易实践中租船、投保、结算等流程的顺利完成,解决船舶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商检等机构开展业务和处理国际贸易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国际贸易惯例被人们在世界范围广泛应用,其对国际贸易的正常有序开展与持续向前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应明确其以下特征:第一,广泛适用性。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全球范围被普遍接受和广泛适用的规则,如果某些做法仅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形成了惯例,但没能在世界各地被认可和应用,同样不能成为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当事人分处不同的国家,各国法律存在差异,为排除其他国家法律对合同的制约,消除对自身的不利影响,买卖双方更愿意在合同中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并且国际贸易惯例内容明确具体,形式简练,这些因素都进一步推动了惯例被广泛适用。第二,权威性。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组织进行编纂、解释、规定成文的,这些机构历史悠久,具备权威性、专业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约束性。国际贸易惯例可形容为是国际贸易经营活动中重要的游戏规则,虽然其本身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性,但贸易当事人只有对其准确理解和合理采用,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国际贸易活动中。当国际贸易惯例被买卖双方选择订立在合同中时,惯例就对双方产生了法律性质的约束力。

二、国际贸易惯例法律属性

(一)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国家制定的,而是在国际贸易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习惯性做法,因此,它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贸易当事人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但当国际贸易惯例被国内法引入、被国际公约引入、被贸易当事人选用后,就会产生法律性质的约束力。同时买卖双方也可以根据贸易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制定与国际贸易惯例内容不一致的条款,这些情形体现了贸易当事人在交易中是否采用国际贸易惯例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二)国际贸易惯例不是国际公约

国际贸易公约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统一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由参与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制订、签署、执行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而国际贸易惯例只为从事国际贸易经营活动的企业提供行为规范,所涉及的规范要求不由国家完成。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变化与发展,国际贸易惯例可由国际性组织不断进行调整与补充,但国际公约的修改完善则要面临很多困难,不能轻易实现。国际公约中具体到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都比较概括,而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则更具体丰富,因而对实践操作更具有指导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在一定情形下具有法律地位

1.在国内法中引入国际贸易惯例。惯例被一国法律引入后,就成为法律的构成部分,性质改变,具有了法律性质的约束力。各国都希望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在法律上会积极认可被普遍接受和广泛适用的规则。

2.在国际公约中引入国际贸易惯例。此种情形下,国际贸易惯例就成为国际公约的组成部分,约束加入该国际公约的国家。

3.在司法实践中引用国际贸易惯例。如果贸易双方没能对合同某些条款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订明合同适用的法律或者国际贸易惯例,又出现因合同条款订立不明确而引发履约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仲裁或司法机构通常会采用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贸易惯例作为裁决或判决依据。

4.在合同中采用国际贸易惯例。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在合同中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补充与解释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那么惯例就成为了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买卖双方产生了法律性质的约束力,该方式是国际贸易惯例适用最为常见方式。

三、国际贸易惯例在合同中的适用

国际贸易惯例对完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重要意义,惯例补充了合同条款的不明确,便于买卖双方提高签约效率,减少履约争议。

贸易双方协商在合同中选择某项国际贸易惯例,这种选择既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如果贸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某项国际贸易惯例,该惯例就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或者贸易双方没有排除对某项惯例的适用,而该惯例又具有广泛适用性,当事人知道或理应知道,此情形下应当认为当事人已默示认可该项惯例。但是贸易双方也有权利在合同中对惯例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就必须依照合同条款内容履行。还需注意的是当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完整时,需要采用国际贸易惯例补充与解释,但惯例不能与合同中与惯例相异的条款抗衡,即当惯例与合同内容发生冲突时应该履行的是合同规定。

贸易双方在合同中选择国际贸易惯例可运用以下方式:一是直接采用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主要内容之一,它通过简短概念与缩写字母,就可以准确表示货物价格组成,并明确了贸易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如何划分相关责任、费用和风险的问题,因此很大程度地提高了签约效率,简化了交易流程,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二是采用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合同。标准合同是国际贸易惯例的表现形式,标准合同内容全面,其条款也可由买卖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或更改。标准合同同样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减少交易成本的作用,被国际贸易从业者广泛采用,成为国际贸易惯例的组成部分。三是明确在合同中订立适用某项国际贸易惯例,接受该项惯例的约束。

四、国际贸易惯例新发展

(一)内容进一步规范

由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环境都各不相同,如果表述国际贸易惯例内容的字词有歧义或不严谨,很容易引发贸易争议,目前,国际贸易惯例就针对此类问题制定了更加严谨合理的条文使用语。同时,新出台的国际贸易术语表明,国际贸易惯例正在逐步增加比较重要的说明阐述,对一部分原来表述模糊和需要特别注意的条款都进一步补充了解释说明。这样的新发展不仅使权责更加明确,也使贸易当事人能够在交易过程中更高效、顺利地完成贸易合作。

(二)扩大了适用范围

国际贸易作为全球性参与的经济交易活动,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其中,资源置换交易量在不断扩大,所以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尤其在当前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下,惯例也在不断增加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规范内容,以保障在国际贸易中有关电子商务形式的实施与发展。

(三)简化了条文的语言

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更加困难复杂,需要明确规定很多不确定因素,这就要求国际贸易惯例条文对这些信息能够归纳总结并提炼简化。惯例条文的发展趋势就是简易化、精准化,运用简短的概念明确贸易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使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签约效率与交易程序更便捷。

结语

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它对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被从事国际贸易的人们认可和采用。国际贸易惯例也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其对我国相关法律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也会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应不断完善对国际贸易惯例理解的准确性与适用的合理性,以促进我国国际贸易长期向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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