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内法规制定中的专家参与
——以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为视角
2021-01-28段占朝潘牧天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段占朝 潘牧天
立法过程中的参与制度不仅受到理论界的充分肯定,还在立法实践中予以了贯彻落实。因为参与制度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对提升立法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参与制度中的参与主体有普通社会公众参与和专家参与,而专家参与作为立法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提高立法质量,具有普通公众参与不可替代的实践作用和理论价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党内法规体系,也应当在其制定过程中充分重视专家参与。
从参与主体来分,党内法规制定中的参与有党员参与、专家参与和群众参与。党员参与“有利于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①参见刘峰铭:《党内法规制定中的党员参与问题研究》,《理论探索》2018年第1期。,作为党内法规制定参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参与和群众参与同样也有利于提高党内法规的质量。更为重要的是,专家参与具有党员参与和群众参与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价值与作用,这是由专家对党内法规研究的专业化水平高、理论化程度深所决定的。
党内法规制定中的党员参与主要解决的是民主立规的问题,而专家参与主要解决的是科学立规的问题。通过党内法规制定中的专家参与,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性,从而提高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在党规规范体系上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的建设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科学立规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的根本途径之一②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课题组认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的根本途径在于深入推进科学立规、民主立规和依法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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