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单边人权制裁的国内运行机制与中国对等法律反制研究
2021-01-28魏枭枭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魏枭枭
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由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的全球化不再符合西方霸权国家的利益。为巩固在意识形态、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绝对优势,西方发达国家对他国越来越频繁地适用单边制裁措施。这不仅对国际多边主义带来严峻挑战,更加迫使受制裁国家实施阻却和反制行为,从而将国家间的竞争从国际法治逐步引向失序无序。进入21世纪,人权与安全、发展并列成为联合国改革与发展的三大支柱,将三者有机结合、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是联合国在全球化背景下进入新世纪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作出的重大抉择①参见柳华文:《联合国与人权的国际保护》,《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4期。,人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国际议题。然而,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西方国家借保护他国人权之名,多次实施单边人权制裁措施,通过改变他国国内政治格局、基本政治制度等方面,服务本国政治外交策略,使人权保护成为干涉别国内政、阻碍别国发展的借口和理由。当前,部分西方国家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单边人权制裁的看法不一,特别是对可否执行单边人权制裁存在争论。本文拟从国际法视角出发,以美国为例对单边人权制裁的主要手段进行梳理,分析研究美国单边人权制裁的国内运行机制,并提出我国应对反制单边人权制裁的相关法律建议。
一、制裁、人权制裁与单边人权制裁
(一)制裁
制裁(sanction)在英美法中的一般定义是因不遵守法律、规则或命令而导致的官方批准或授权的惩罚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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