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人心的治理落地:女性生命力对国家治理的意义探讨①志愿者为例
——以武汉疫情期间“社工伴行”
2021-01-27崔应令
社会工作 2021年5期
关键词:医院
崔应令
一、引论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目标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中国之治”的制度体系,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是“中国之治”最重要的内容。诸多学者对此展开了探讨和研究。
其中有共识的是强调社会的有效治理。社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其要义在于社会建设,其核心在于提升治理的“人民性”内涵,即民众的广泛参与、主体的充分调动和向心力是治理有效的关键(张兴华,2014)。研究者指出,理顺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解除压制在社会、市场上的政府负担,真正释放社会的活力(刘雪莲、姚璐,2016),是治理转型的追求所在,因为国家只是多元治理体系中的一员(张兴华,2014),促成社会的自主性成长,使得基层民众的权益和利益得以生长(黄建洪、高云天,2020),是治理转型的国家追求。换言之,真正的现代国家治理,是社会之治和人民之治(黄建洪,2015)。
正因为看到了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一些研究旨在探讨社会治理的“社会”基础,认为社会治理的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更趋合作性、融合型的社会,并平衡个体与结构关系,在确立具有向心力的国家认同的同时塑造社会自主性(黄建洪、高云天,2020),在保持和巩固国家力量的同时,让社会力量更多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王绍光,2014)。而衡量治理有效性的探讨则指向了技术、民主之外的社会组织与民众参与(赵中源、杨柳,2016)、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薛澜、陈宇环,2014)以及规范性、有效性和人本性的相互统一(吴玉敏,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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