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促进”的深意
2021-01-23成尚荣
中小学管理 2021年12期
成尚荣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一立法,将会载入史册,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又一个里程碑。从此,中国家庭教育有法可依,以合法的姿态进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系更为完整,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进一步协同合作,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而共同努力,携手谱写立德树人的新篇章。
此次家庭教育立法最后定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无疑,这是“法”,具有法的规定性和法的威严性,人们以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少不了这一“法”。同时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定名为“促进法”,显然这另有深意,意在依法来“促进”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不是孤立的,它牵连着各种教育元素、教育力量、教育资源,因此“促进”的内涵十分丰富,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和理解。
首先,“促进法”体现了对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人的尊重和支持。父母是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人,他们对子女的教育能力不是零起点,长期的实践使其素养逐步提升,经验不断积淀,尤其进入信息化时代,他们的文化水平有所提升,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有所改进。家庭教育的进步,我们应该予以肯定。当然家庭教育中的问题还不少,一些不该发生的事还时有发生,专业力量有责任帮助他们,指导他们,和他们协商共进。所以,“促进”是一种尊重,也是指导、支持、服务,更应是一种赋能,促进父母真正发挥主体性,成为教育者、成为有实践智慧的教育者,从合法家长到合格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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