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双七型扬琴”定调、定律研究
2021-01-23
中国音乐 2021年1期
清末民初,“粤乐”以及“潮乐”中已经普遍或开始使用一种左右双排琴马各有七根琴弦之旧式扬琴(下文简称“双七型扬琴”)。“粤乐”扬琴以“正线调”为基础,可转“反线调”(属)“梵线调”(下属)以及重下属“苦喉调”三调。而“潮乐”则以“轻三六调”为基础,实现“反线调”(下属、属两个方向)以及“重三六调”(重下属)的转调,在转调形式上几乎与粤乐完全相同。余其伟曾对扬琴如此描述:“扬琴因其音色中庸,余音回荡而具有音频的合成性,故在合奏中能串通、聚合、调谐各声部,被称为乐队的‘音胆’。”①李凌:《中国民间器乐曲集成·广东卷》,北京:中国ISBN中心,1994年,第48页。或许正是由于扬琴的这些优点,“粤乐”“潮乐”近代以来逐渐改以扬琴作为定调、定音的乐器。因此,一些学者在研究“粤乐”“潮乐”音律时,不自觉将对扬琴的测音作为研究对象,从而作为判断“粤乐”“潮乐”音律的依据。那么早期扬琴采用的是何种律制呢?由于“双七型琴马”结构左右琴马各有七根琴弦,只能排列固定七声音阶,基于上述结构特点,一些学者认为,广东扬琴的定弦乃是“七平均律”或类似观点。如陈德钜认为“虽然他们并不是绝对的七平均律,但一般是作为每度的音程都是等差的”。②陈德钜:《扬琴演奏法》,上海:上海国光书店,1955年,第10页。这句描述的前部分虽半否定了扬琴属于七平均律,但最后的判断又靠向了“七平均律”。在潮乐中,扬琴的定律也常被认作是七平均律,如陈天国认为“这个琴,只能是七平均律”。③陈天国、苏妙筝:《潮州音乐》,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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