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患者视角的共享决策参与现况及策略研究*
2021-01-22刘俊荣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1年1期
龙 杰,刘俊荣
(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科研管理科,广东 广州 510095,longjie07@126.com;2 广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1436)
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患者利益的评判主要限于患者的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由于患者对医学专业知识的缺乏,在临床诊治中,他们往往把医疗决策权全部委托给具备专业知识的医生,认为医生所作出的所有抉择都是基于患者的健康利益,自身则不再保留决策权。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新医学模式进行转变,对患者利益的评判已经扩展到精神领域,包括患者内心所坚守的信仰价值、道德价值等非健康利益[1]。临床决策逐渐成为一个较复杂的多目标决策。“ shared decision-making(SDM)”最早在1988年提出,国内译为“共享决策”,强调的是在临床决策中诊疗信息、医疗方案、就医体验和信仰价值等的共享,尤其是患方参与医疗决策的权利[2]。
任何医疗方案都是利弊共存的风险性决策,只有符合患者价值观的决策才是决策质量的评价标准[3]。共享决策包含了对患者自主性及人格尊严的尊重,是医学伦理学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公正原则和有利原则在临床中的具体体现,医生支持患者感知信息和表达价值诉求,充分了解患者的需求、偏好或意愿,对患者根据自己价值观念做出的行为选择持尊重的态度,与患者共同制定合乎患者最佳利益的临床诊疗方案,使患者病情治疗达到最佳疗效。但是,在临床实践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医患共享决策的实际应用仍然面临一些现实困境,本研究通过开展实证性调查,以期对患者参与共享决策问题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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