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政策与反思
——基于27份省级政策文本分析
2021-01-19陈思,李威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2期
陈 思,李 威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湖北黄冈 438000)
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构建完整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实现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明确指出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要求,主要涉及幼儿园规划、建设及办园等具体事项[1]。为落实相关政策的要求,随后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当前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治理[2]。而地方政府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主体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本设计是有效实施政策的前提。近年来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研究多是基于局部地区建设现状调查的实证研究,如相关研究指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存在园址选择不合理[3]、不建、缓建、少建、质量不合格、幼儿园规划不科学[4]、户外空间布局不够重视[5]、户外游戏环境不达标[5]、相关政策文本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6]等问题,提出急需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7]和加大社会监督力度[8];还有关于小区配套园办园模式[9-10]、产权结构[11-12]的研究;目前对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政策的研究还不充分,相关政策研究多是基于某一视角的政策分析和部分地区政策文本的研究,如基于正义视角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政策的分析[13],缺乏对全国大范围政策文本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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