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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中俄边民互市贸易中二次交易问题分析

2021-01-17李琴琴

黑河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李琴琴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俄罗斯研究中心,内蒙古 满洲里 021400)

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二十公里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从事边民互市贸易的主体是我国边境地区的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其可以进入边民互市贸易区(点)从事互市贸易。边民互市贸易不同于边境贸易,只是边境贸易的一种形式。

目前,就边民互市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模式研究两方面。如冯巧玲(2020)指出中越边境贸易区边民互市贸易存在政策保障不到位、边民零散交易、不具规模效应、互市贸易产业结构不均衡、互市贸易产业链短等问题[1];段育良(2018)指出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发展中存在交易商品层次低、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受限、金融支持滞后导致金融资源供需衔接不畅等问题[2];陆镜名(2020)提出东兴口岸在中越边民互市贸易中采用了“互市贸易+互助组”“互市贸易+金融服务”“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互市贸易+专业市场”“互市贸易+电子商务”五个模式[3]。

但对于边民互市贸易存在的二次问题研究较少。本文在概括满洲里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中存在的二次交易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满洲里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基本情况

满洲里市中俄互市贸易区是1992年国务院国函〔1992〕32号文《关于同意建立中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边民互市贸易区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首家跨国界的国家级开发区,批准辖区总面积10万平方米(现商贸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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