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偏好与美好生活
2021-01-16龚天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龚天平,孟 醒
“社会偏好”是社会偏好理论的核心范畴。社会偏好理论是一种正在引起广泛关注的行为经济学理论,它以行为实验方法研究人类的社会偏好即人类社会性情感,而这些社会性情感又都是伦理学特别是情感伦理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因此我们也可以把社会偏好理论视为一种伦理学特别是行为伦理学理论。伦理学是以揭示、论证、训示道德,引导人们如何追求美好生活为使命的人文学科。美好生活作为一个伦理学范畴,虽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但一般说来,它是每个人都能充分展示自由个性、获得全面发展的生活,也是每个人都能遵守道德、合乎伦理的生活。社会偏好作为人类亲社会行为背后的驱动因素,对于人们实现这种美好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价值。目前,学界已有许多探讨美好生活的理论成果,但关于社会偏好与美好生活关系问题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一、社会偏好即伦理善偏好
要理解社会偏好与美好生活的关系,先要理解社会偏好概念,而理解社会偏好概念的关键又在于理解偏好概念。所谓偏好,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Gary·S.Becker)在其经济学名著《偏好的经济分析》中的说法,就是个体的“口味”;我国学者张维迎界定为“个人对满足目的的手段的评价”或个人“对某种物品或行动的喜爱或厌恶倾向”[1],叶航解释为“人们固有的、稳定的行为取向或行为趋势”[2],聂文军从伦理学角度界定为“人们在其所欲求的诸对象之间作出的选择,是人们对某一事物——客体对象、活动或状态等等——的兴趣、喜好、喜爱或偏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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