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辨析与演化
2021-01-16刘秉鑫易小兵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2期
刘秉鑫,易小兵
意识形态是系统、自觉地反应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阶级或社会集团政治理想、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理论表达[1]。哲学、宗教、道德、文学、艺术、政治、法律、科学等是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它们以思想或观念等形式,从不同方面反映着社会意识,共同构成了内在联系的意识体系。领导权与话语权是意识形态实现权力意志的两个交叉维度,执政党唯有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导权与话语权间的关系,才可把意识形态领导权转化为意识形态话语权,进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一、生成路径:实现权力意志的两个交叉维度
狭义上言,意识形态领导权是阶级或社会集团以自身的政治思想、行为规范、价值理念和发展目标等共同组成的理论体系为基础,动员其自身的理论资源、组织体系和社会力量对成员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产生影响,进而实现对社会成员意识形态引领的本领和能力。广义上言,意识形态领导权还包括一系列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度建设等具体方法。与意识形态领导权相比,意识形态话语权是意识形态话语在社会意识中产生的具有排他性、强制性的意识支配力量,这既是一种语言的说服力量,又是意识形态物质性的支配力体现。
1.意识形态领导权是意识话语对社会群体的引领力
西方早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