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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厘金与湘军饷需制度的变革

2021-01-16雷乐街

雷乐街

(安徽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太平天国运动兴起后,清政府国库空虚,饷需奇缺,无法满足前线战事需要。为缓解当时的财政危机,清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临时性政策,放权于地方,试图增加临时性财政收入。厘金作为一种捐输制度变通的产物,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并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从厘金的性质来看,它属于商业税,是对商品流通环节进行征税。因此,相较于缺乏扩张性的农业税而言,厘金课税范围较广,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转嫁功能。厘金制度产生之后,持续长达70年,对近代中国的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研究视角集中于厘金起源阶段,考察厘金的产生如何引发湘军饷需制度的变革,在此基础上,探讨晚清时期财权下移现象及其后果。

一、厘金的产生及其对湘军军费的意义

咸丰三年(1853)夏,时任副都御史的雷以諴以刑部侍郎身份在扬州帮办江北大营军务,负责粮台筹饷事宜,因自行招募乡勇,需饷甚巨,于是在里下河设局劝捐。委派员弁在扬州附近之仙女庙、宜陵、邵伯等市镇,劝谕米行,捐厘助饷,并定制每米一石须捐钱五十文,集寡为众,积少成多,收效显著。咸丰四年,雷氏并上奏咸丰帝,请将捐厘之法推广到大江南北:“其余大江南北各府州县,未经劝办者尚多。……于城市镇集之各大行铺户照臣所拟捐厘章程,一律劝办,以于江南北军需可期大有接济。统俟军务告竣,再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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