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思想是否为“宇宙论中心”哲学
2021-01-16杨祖汉
衡水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杨祖汉
(台湾“中央大学” 哲学研究所,台湾 中坜 32001)
学界一般都重视董仲舒哲学思想的天人相应论、灾异论等,而他这些说法与孔孟的儒学理论或主要的精神是不一致的,但宋儒对于董子“正其谊不谋其利”的说法则大加肯定,甚至认为此说法所涵的义利之辨的义理,比孟子的相关说法还要清楚。“义利之辨”是儒学之核心观念、第一义,于是董子的思想究竟是否为纯粹的儒家义理,或者他的思想理论本身是否有不一致处?这是本文希望讨论的。
一、董子的道德理论与宇宙论中心哲学
劳思光《中国哲学史》论董仲舒,对董子的天人相应之说,作了以下的批评:“天人相应之说既兴,价值根源遂归于一‘天’;德性标准不在于自觉内部,而寄于天道;以人合天,乃为有德。于是,儒学被改塑为一‘宇宙论中心之哲学’。心性之精义不传;而宇宙论之观念,悉属幼稚无稽之猜想。儒学有此一变,没落之势不可救矣。”①劳思光《中国哲学史》,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1980年第三版,第8页。
董子确以宇宙论的阴阳五行结构,来说明道德的价值与价值的根源,如云:“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而不任刑也。”[1]2505又根据天人相应的理论,认为上天会对失道的君王给出警告,如果君王不知自省、迁善改过,伤败乃至。这的确是宇宙论中心哲学,即道德价值以天道论或宇宙论作为根据,人之所以要实践道德是因为如此做才符合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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