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利益表达机制影响因素探讨
2021-01-16刘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刘 炜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特别行政区 999078)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体育教育在社会各界中开始广受重视。虽然如此,但一直以来,由于人们认识不足及执行不到位,中小学体育教学工作开展依然存在较大困境。同时,仅关注体育教师的使用,而不重视体育教师生活质量提升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中小学体育教师职业环境与生活质量并未得到较大改善[1]。在这种情况下,关注农村中小学教师利益表达现状,及时解决这一弱势群体困境,既是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客观要求。本文以教师利益表达机制为理论基础,初步探讨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利益表达面临的困境,并基于这一困境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意见。
一、教师利益表达机制的概念
(一)内涵界定
所谓“利益表达”,即为一定利益表达主体利用一定的渠道和方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利益表达客体主张利益,以期实现政策系统公共政策输出过程。而“利益表达机制”是利益表达客体在承认利益表达者正当利益的基础上,允许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机制[2]。这之中,利益表达客体多为国家政府工作人员,利益表达主体主要涉及各个社会领域的人。整体而言,利益表达机制是一种反馈自身诉求的表达行为。对教师而言,实施利益表达,是对社会、自身等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表达,主要集聚了教师对利益问题的一系列行为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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