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从主人:汉语音译的唯一原则
2021-01-14刘祥清王佳娣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刘祥清,王佳娣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引言
外语至汉语的音译具有鲜明特点,笔者将之专名化,提出“汉语音译”概念,专指一个外语词译介进入汉语时在语音相同或相似基础上选择或创制汉字进行的译音转写[1]。汉语音译以汉字为记音符号,以汉语为目的语,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参照,包括汉语音译方法、汉语音译过程和汉语音译结果(即汉语音译词)三个方面。其特点之一是音译形式的差异性,有曹文学所称的“古今之分,繁简之差,直译和转译之别,习惯译法和特定译法之殊”[2]。Catford[3]和Masini[4]对此也有过论述。
汉语音译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必须遵守一定原则。很多学者或者研究机构直接或间接地探讨或涉及过汉语音译原则,但相关论述众说纷纭,影响了汉语音译的理解,也易导致汉语音译方法混乱和汉语音译词泛滥,因而有探讨之必要。
一、“原则”释义与“汉语音译原则”基本要求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 年版,第1601 页)对“原则”的释义是:“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给“原则”的释义是“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并进一步解释“原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只有正确反映事物的客观规律的原则才是正确的。”这些定义或解释虽遣词各异、表述不同,但基本内涵是相同的。根据以上词典释义,“汉语音译原则”就可以理解为处理汉语音译的准则,或汉语音译赖以进行的法则或标准。
考虑到汉语音译包含方法、过程和结果三个方面和汉语音译的特殊性,能够成为汉语音译原则的应该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用以直接指导汉语音译方法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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