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分析*
2021-01-14郭延景肖海峰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郭延景,肖海峰
(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
上合组织即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于2017 年首次扩员,目前包括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和巴基斯坦八个成员国家,其中,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为新加入国。上合组织成员国均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区域。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不断增强,作为双边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更是成为贸易合作的重点。2017年中国同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63.52 亿美元,比1996 年增长了6.18 倍,年均增长率为9.06%①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 数据库,经作者计算得到。农产品具体指HS01-24章的所有产品。由于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贸易数据不可得,文本涉及到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家贸易数据仅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印度和巴基斯坦5国。。那么,什么因素导致了双边农产品贸易额的快速增长?各影响因素的贡献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影响双边农产品贸易波动的因素,进而更好的利用“一带一路” 战略,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更好更快地发展。
目前,国内关于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的研究多集中在国家层面,其中,中俄、中印及中巴成为研究的焦点。耿仲钟等(2015)对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研究,认为“中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来源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1]。李慧玲等(2016)对中印、中巴的贸易增长因素进行研究,认为“市场需求引致效应是对两国出口增长的主要贡献力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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