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原典意识形态理论的伟大贡献
——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
2021-01-12秦志龙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秦志龙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意识形态理论①关于创始人的“意识形态理论”,学界主要从宏观(马克思主义)、中观(历史唯物主义)、微观(社会意识)三个层面理解和运用,且多数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实质是意识形态批判理论。我们认为,对马恩意识形态理论不宜作宽泛化理解和把握,其是关于意识形态的系统化理论观点,包括核心概念(意识形态)和核心命题(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基本观点(意识形态具有能动反作用、相对独立性)等重要内容,是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的理论内容;马恩意识形态理论是一般意识形态理论和具体意识形态理论的统一,既揭示了意识形态一般的本质及规律,也着重批判了意识形态具体(德意志意识形态等)。堪称“原典”(原生形态而非次生形态的经典)。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以往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学说的研究,大多“回到马克思”,聚焦作为“第一小提琴手”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较少关注恩格斯对这一理论的历史贡献,仅仅探究“晚年恩格斯”对马克思意识形态论的捍卫、补充与发展。正如有的学者评价指出,恩格斯在唯物史观的创立发展过程中绝不只是一个助手,而是可以与马克思相并列的伟大思想家[1]。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恩格斯对原典意识形态理论的思想贡献也绝非仅限于他的晚年时期,而是贯穿前后两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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