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沟通技能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价值研究
2021-01-12汪漫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17期
汪漫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江苏 南京 210000)
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发布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2002 年4 月版)中指出,交流与沟通技能是其七大基本要求之一[1]。在我国卫生部的积极促成和努力推动下,“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标准培训体系”在2003 年由中国医师协会联合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共同成立,首次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也由中国医师协会在2006 年牵头举办。时至今日,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已经遍布全国,成千上万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学生等参与了培训和学习,不过由于医患关系的影响因素日趋复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尚需时日,人文沟通技能的拓展和深化反而显得愈加捉襟见肘。这对每一位医疗从业人员的人文沟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医疗纠纷的出现不外乎医方因素及患方因素两个因素,医方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医务人员对医患沟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很多医务工作者仍习惯于在那种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下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在医患关系比较被动,缺少主动沟通意识,认为患者理应听从医嘱,忽视了病人以及家属的心理和情感需求,不重视倾听患者的诉说,对患方的疑问潦草应付。没有认识到医患沟通可以通过影响患者的心理因素,从而影响疾病的康复,影响医患关系。(2)医务人员缺乏相应的人文素养、沟通技巧:医学服务的对象是人类,这门科学本身就具有层次丰富的人文内涵,医学与人文巧妙融合才能更有效地服务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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