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条件下博物馆社会责任及实现路径
2021-01-12汤燕伟
黑河学刊 2021年3期
汤燕伟
(黑河市瑷珲历史陈列馆,黑龙江 黑河164399)
博物馆是公共服务的实体机构,必须充分认识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鉴于此,探讨公共服务条件下的博物馆社会责任和实现路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与理论意义。
一、厘清博物馆与公共服务的关系,明确博物馆的公益性质
公共服务主要指的是由各社会阶层力量、政府部门等多主体参与的,为达到社会公众基本文化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设施以及文化展览活动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在提供公共服务的众多机构中,博物馆尤为特殊。博物馆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公益服务机构,基本职能是收藏历史和自然文物,或者陈列各种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在向公众提供无偿的公益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博物馆的服务带有鲜明的公共服务性质,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影响不容忽视。2017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公共服务中政府要保障什么,保障多少,怎样保障等系列责任,明确将博物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行列。要认真落实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应享有的文化权益。
有关博物馆的公共服务属性,很多国内外学者都探讨过。譬如,有学者提出博物馆所收藏的文物数量众多,范围涵盖古代与现代,这不仅有助于社会公众进行观赏,还能使其在欣赏中充分进行学习感悟和探讨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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