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卡西尔的艺术“构形”说
2021-01-11宋梓祎
华中学术 2021年3期
宋梓祎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艺术“构形”(formative)是卡西尔艺术哲学和符号美学思想的核心,也是卡西尔竭力阐扬的艺术观念。从国内近四十年对卡西尔艺术思想的接受和研究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符号”和“文化”的关系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构形对于卡西尔艺术哲学的重要价值,尤其缺乏对构形的概念、理论来源、思想维度等内涵的考辨剖析。构形思想是艺术理论与实践领域的重要议题,因为它关涉到情感与形式、形式与意义等重要美学问题,同时也为绘画、建筑、雕塑、音乐等具体艺术门类的实践活动提供方法论基础。在当下视觉图像时代重新审视卡西尔的构形理论,不仅能够为卡西尔美学研究提供一种新路径,还能为艺术“意义结构”问题创造新的阐释空间。
一、艺术“构形”:一种感性结构方式
所谓“构形”,即是将个体的感性经验、情感想象付诸相应的可直观到的“形式”的过程。从词源学上来看,“构形”(formative)一词是“形式”(form)的变体,可以理解为建构、架构起来的形式。在卡西尔的艺术哲学中,“构形”意指为主观情感“赋形”的活动过程,即赋予“情感”以一定的“形式”,寓“感性”于“形式”的过程。因而,卡西尔的艺术“构形”说便不是单纯的对世界的摹写和再现,也不是纯粹形而上学的抽象形式逻辑,而是一种具有生成性和建构性的感性结构方式,是理性与感性的交叉地带,其特征是人的主动创造性,着重彰显艺术的人文精神特性。
首先,卡西尔将艺术的本质定义为一种“构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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