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取象比类”思想探讨藏象学说与法象药理
2021-01-08孙浩羽杨锡燕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54期
孙浩羽,杨锡燕*
(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 300381;2.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津 300381)
0 引言
“取象比类”是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影响下形成的重要的哲学思想[1],是古代先贤们对自然界事物的一种朴素的原创性的认知方法。根据客观事物所反映的表象,人们运用直觉、比喻、象征、类比等主观方式,以物象或意象等为载体,表达对象世界的抽象意义,探寻象世界中事物的普遍联系乃至本原之象[2]。《黄帝内经》云“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援物比类,化之冥冥”,可见“取象比类”的思维方式对构建中医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探讨“取象比类”思想及中医藏象学说与法象药理中的“象思维”。
1 “取象比类”思想的主要内容
1.1 起源。《周易·系辞》言“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又言“见天下之动,而观会其意”,说明前人通过取象于天地而认识万物。
1.2 理论基础
1.2.1 观物取象:“象”有形象、征象、意象、法象之分。观物所取之象为形象和征象,包括:客观存在的物象,《周易·系辞》曰“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即通过感官捕捉到的具体物象,“感乃谓之象”;主观创造的拟象,《周易·系辞》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将自然界存在的基本元素,模拟为太极图、八卦图、河图、洛书等符号拟象或者阴阳、五行等体系拟象[3]。
1.2.2 立象尽意:《周易·系辞》言“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