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县管校聘”机制下中小学教师的现状浅析
2021-01-08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黄祥莲
天津教育 2021年15期
■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黄祥莲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明扼要地指出: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为促进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的最终实现,国务院在2020年初2月5日发布中央1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第九条重点提出: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有计划地安排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支教。“县管校聘”政策主要是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政策。中小学教师的发展一直是教育界讨论的热点话题,既要符合社会经济时代的前进,又要促进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且还要关注到教师群体福利待遇的平衡机制。
二、现状分析
“县管校聘”机制跨越了以往的“校管”发展成为“区域制”管理,这种“区域制”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县为主”的管理。从教育需求的实际出发,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在自主权充分发挥基础上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各个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从而大力推进和促进教育公平。通过以上政策不难看出,“县管校聘”政策的推进主要是为了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主要的措施在于有计划地安排县城教师到乡村任教,使落后的乡村学校能够得到优质的教师资源,提高乡村学校教学水平,使城乡教育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
“县管校聘”初衷在于激活地区内富余优秀师资存量,更好地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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