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研究的社会学转向*
——论乔治·迪基的艺术体制论
2021-01-07周计武
艺术百家 2020年4期
周计武
(南京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把社会学的“体制”框架引入艺术界理论,推动艺术研究向艺术社会学转向的关键人物是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他主张,艺术品是以社会的方式生产、传播与消费的。因此,对艺术品的考察必须纳入体制化的社会语境中加以分析。在这种语境中,艺术家和受众的活动,按照某些潜在的社会规则相互协调。这些潜在的社会规则是把艺术品从非艺术品中甄选出来的重要方法。纵观迪基的艺术体制论,其研究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体制论阶段,二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惯例论阶段。前者的研究中心是艺术品,后者则是艺术世界框架。
一、艺术品的关系属性与类别意义
对艺术生产的文化语境的关注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①在这之前,几乎所有的艺术理论,如美的理论、趣味理论、审美态度理论,都忽视了艺术的语境。这些理论是围绕个体心理学的概念而建构起来的,却忽视了作为文化族群成员的人所经历的文化事件。事实上,没有复杂的、持续的文化组织作为语境,艺术生产是不可想象的。
受到阿瑟·丹托(Arthur Danto)对艺术语境理解的启发②,迪基对艺术品的关系属性和分类意义进行了深入辨析,并据此在1974年《艺术与审美》一书中提出了艺术品定义的早期版本:
类别意义上的艺术品是:(1)一件人工制品;(2)代表某种社会体制(即艺术界)而行动的某人或某些人授予它具有欣赏对象资格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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