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的中国机制探讨*
——基于霍夫斯泰德模型的跨文化分析
2021-01-07张爱红郭梓锋
张爱红,郭梓锋
(山东大学 艺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0)
艺术管理兴起于欧美国家,是西方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20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最早设置了艺术管理专业,其后,美国的其他大学也相继设置了艺术管理的相关专业。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艺术管理起步较晚。1987年在大连召开的首届艺术管理学研讨会标志着艺术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开始在我国的文化土壤上落地生根。[1]24但是,直到2001年中央戏剧学院设立艺术管理系,才标志着艺术管理作为正式的学科开始走进中国高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艺术管理无论是在实践领域抑或是在理论研究中,都大量借鉴了欧美国家的经验。不可否认,西方艺术管理的某些经验和教训对我国艺术管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对于“管理什么”“如何管理”,我们需要有自己独特的管理机制。这个机制是中国文化视野下的本土艺术管理机制,也是探索适宜中国艺术现代发展的特色管理机制。以霍夫斯泰德的国家文化模型为依据,从跨文化分析的视角比较中国与欧美国家的文化差异,可为建构艺术管理的中国机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参考。
一、艺术管理的中国机制及霍夫斯泰德模型释义
探究艺术管理的中国机制,首先要从艺术管理的基本内涵入手。在《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Public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一书中,丹·马丁(Jay M.Shafritz)对艺术管理提出如下看法:“The application of the fiv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functions-planning, organizing, staffing, supervising, and controlling to the facilitation of the production of the performing or visual arts and the presentations of the artist’s work to audiences.”(艺术管理是对五种传统管理功能的应用——计划、组织、人员配备、监督和支配,以促进表演或视觉艺术的生产以及艺术作品向观众的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