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中科学与艺术关系的现象学阐释*
——以幼儿园儿童家具设计思维为例
2021-01-07曾山关惠元
艺术百家 2020年4期
曾山,关惠元
(1.南京理工大学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2.南京林业大学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2011年,设计学正式升级成为一级学科,这表明国家对设计价值的认同,对创意文化产业以及创新产业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社会现实需求与社会经济需求的呼应,折射出学界对设计学科认识与理解的跨越[1]152。
这一新学科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跨学科的属性导致其学科建设、理论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如汪振城指出:学界对设计学和设计美学等学科性质的定位非常模糊;学科研究对象是各取所需式的;虽然学界普遍意识到技术与艺术的统一对设计美学学科的建构非常重要,但如何在各种具体的设计活动中真正实现或落实这个“统一”等关键问题则鲜有涉及,尤其是对设计创意活动中的相关美学规律问题的研究尚无人问津[2]154—160;等等。
2013年,由中国设计学学科教程研究组所编写的《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首次以官方姿态对设计学做出了如下描述:“设计学是基于艺术与科学整体观念的交叉学科,是关于设计行为的科学,设计学研究设计创造的方法、设计发生及发展的规律、设计应用与传播的方向,是一个强调理论属性与实践的结合,融合多种学术智慧,集创新、研究与教育为一体的新兴学科。”[3]144—150
这一概念强调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但是,艺术与科学为何而结合,如何结合,结合的具体形式是什么,设计活动中,科学、技术与艺术活动的界限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困扰设计理论、设计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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