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法性走向最佳性:公立高校与政府分权的逻辑嬗变
2021-01-07姚荣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20年6期
姚 荣
(华东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062)
一、问题的提出
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保障与规范,本质上关涉公立高校与政府的分权议题。分权逻辑的考察是这一议题的核心。分权逻辑总体上包括分权的理念、依据、方式以及目的等。在公法的视野下,分权逻辑可以分为合法性逻辑与最佳性逻辑两种。前者根植于宪政法治国的理念,将公权力控制与私权利保障视为分权的目的导向。与此不同的是,在最佳性的分权逻辑下,分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公立高校法人自治与绩效责任的联合,分权的“效率导向”与竞争驱动特征较为鲜明。透过公立高校与政府之间分权逻辑的嬗变,能够管窥高等教育治理中国家角色的演变乃至公法学的演进趋势。
正如日本学者大桥洋一教授所言:“一直以来,公法学的基本性视角是通过法院以及法官的眼睛来思考如何处理既已发生的纠纷,即它有着将法作为病理学而予以把握的特点。而相反地,我们今天所论及的要求则是着眼于现实运行中的行政活动以及对其加以实际规制的法律。”[1]概言之,传统公法学更加关注法对行政的支配,坚持法治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此不同,现代公法学更加聚焦于行政活动本身的特征及其运行状况,行政的自主性、适切性乃至最佳性备受重视。以德国为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德国行政法学界掀起了一股反思传统行政法释义学的浪潮,主要由阿斯曼教授、赫敏教授和舒伯特教授领衔引导对行政法的革新进行讨论,并主张建立‘新行政法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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