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的优质IP培育研究
——以国家图书馆为例
2021-01-06张立朝
图书馆 2021年2期
张立朝
(国家图书馆 北京 100081)
自2016年《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包括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等在内的国内各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纷纷采取措施,依托所藏文化资源,着力开发各类文化创意产品,拉开了国内文化文物单位以文化创意产品的方式激活藏品、活化经典的序幕。
经过几年的发展,文化创意产品已经成为诸多文化文物单位的一张靓丽名片,尤以故宫为甚,已经从围绕藏品开发产品为主的文创1.0时代迈入同市场力量一起挖掘、生产和运营传统文化的文创2.0时代,从单纯围绕藏品讲故事,到以藏品、建筑承载的传统文化为核心,构建起以创意产品、教育培训、数字展览、研学旅游、艺术授权互为表里的大文创体系,孕育出故宫文化这样一个世界级的超级IP。目前,我国图书馆界的文创开发主要集中在公共图书馆,在此,笔者结合国家图书馆在相关领域的探索,从优质IP培育的角度谈谈对公共图书馆文创开发的一些启示。
1 IP的定义及特点
1.1 IP的定义
IP的英文全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1]。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2]。该表述于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被广泛使用。目前关于IP的热议普遍存在于影视剧、游戏、漫画等泛娱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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