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哲学:竞技体育伦理之困与解惑
2021-01-06孙媛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21年5期
关键词:体育
孙 媛
随着竞技体育伦理研究的逐步展开与深入求是论证,学术界借用体育史学、体育伦理学、体育现象学、体育人类学等相关理论解读竞技体育伦理失范蔚然成风。学界试图通过抽象的理论分析亦或是辩证的逻辑考量认识长期以来的竞技体育伦理失范问题。这些外在学理性的理论或方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范式,但却忽视了体育与身体语境之间的内在关联,被割裂的身体事相造成身体伦理的认知缺位。因此,从哲学思辨的角度为竞技体育伦理与身体哲学的学科关联,用史学的研究方法澄清长期以来竞技体育伦理认知困境,对这一问题的深解与展开成为竞技体育伦理失范匡正的新论域。
1 竞技体育伦理中的身体哲学内涵
竞技体育学与伦理学本身隶属两类不同的学科,但在发展进程中表现出一定的内在关联,交叉结合成为竞技体育伦理学。目前竞技体育伦理哲学家沉浸于生命哲学[1]、精神哲学、道德哲学[2,3]的思维范式,亦或是公平正义论[4]来构建“应然性”伦理话语,揭示不同历史时期竞技体育伦理的实质范畴。[5]这些被搁置于身体之上的抽象思辨脱离身体本体的种种论断,或者借鉴西方古典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泰勒斯,中世纪哲学家奥古斯汀、阿奎那,近现代哲学家休谟、斯宾塞、康德、尼采、胡塞尔、黑格尔等身体思维来建构竞技体育身体伦理已然成为竞相引用的思想宝库。但是,在竞技体育伦理变迁争论中,身体机械论和中介论的哲学辨识把身体作为认识的手段和过程,形成一种较为宽泛的身体概念,而忽视了运动中身体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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