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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从“又”诸字归部理据探索

2021-01-02张明慧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张明慧

(陕西理工大学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说文解字》(下简称《说文》)是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许慎建立的540个部首系统统摄9353个字,《说文》按照某种原则对这9353个字进行归部,使每一字都有部可归。通过前人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说文》系统中某些字的归部是明确、没有疑问的,包括:(1)单形形声字,即形体中只包含一个义符的形声字,这类字依义符归部,如“江”(从水工声)归水部;(2)同形复体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形体组合而成的会意字,这类字随单体归部,如“聶”归耳部;(3)附体象形字、加体指事字,它们不同于纯象形字、纯指事字,是由义符和非字符号组合而成的,这类字只能依其中的成字义符归部,如附体象形字“果”归木部、加体指事字“本”归木部;(4)变体字,包括反文、倒文等,这类字一律随正体归部,如“乏”(反正为乏)归正部。以上四类是可以明确归部的,还有一部分多义符合体字,如多形形声字、异形会意字、亦声字等,这些字的形体中往往包含多个义符,因而理论上可以取任一义符归部,但《说文》选取某个义符进行归部的原则是什么,许慎并未言明,我们只能根据《说文》实际的归部材料进行研究追索。

《说文》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由同一个义符参构的一组会意字并非被归入同一部,而是分散归入了各个不同部中,如从“又”的一组会意字在《说文》中并非同归又部,而是被零散归入22个不同部中,这不仅与《说文》所言“凡某之属皆从某”的说法相悖,且不同于同义符的形声字(单形)都归入一部的归部原则,这种归部现象,如果不是许慎随意为之,那么一定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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