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2021-01-02唐梦兰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33期
唐梦兰
(上海理音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200233)
企业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企业吸收整合被合并方企业的全部净资产,被合并方企业在完成合并后被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归合并方企业所有。企业吸收合并是一种常见的企业重组的方式。企业吸收合并中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提前筹划和安排企业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活动,最大程度地实现企业税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吸收合并中的税收筹划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法律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合理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纳税筹划方法,确定税务处理方式,合理有效降低企业合并后的纳税成本。在企业吸收合并中,根据特殊性税务处理筹划,合并方可享受递延纳税待遇,有效降低了合并方的纳税压力,节约企业重组成本。对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筹划是合法合理的,其产生的节税效应,不仅有利于企业并购重组和优化资源配置,还不断拓展了企业纳税筹划的实践路径[1]。
一、企业吸收合并的特点
企业吸收合并的本质是一种被合并方控制权的转移。在企业吸收合并中的被合并方企业应能正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当被合并方企业没有经营业务时,则不能认定为企业吸收合并,而是一种企业购买行为,不能进行相关的纳税筹划,也不能获得企业吸收合并的纳税优惠政策。企业的吸收合并完成后,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能继续存在一个,而被合并方企业应注销,两家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主体,然后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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