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的国企风险规避措施研究
2021-01-02彭玲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6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彭 玲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5)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国有企业用工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由计划用工逐步向市场用工转变,用工灵活性逐渐增强,多元化、多轨制的用工模式成为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对此项课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现状
1.劳动合同制
1986年7月,在国有企业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是国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的起点。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后,“正式工”劳动关系全部废除,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现阶段,国有企业原编内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劳动合同,这种用工形式与其他形式相比,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同时,还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采用这种用工形式,人力成本负担重。再加上劳动关系的长期化,导致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危机意识不断弱化,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1]。
2.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制用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不必履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承担更少的用工和解雇费用,加之招用的灵活性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越来越受到国有企业的青睐,在保洁、绿化、搬运、餐饮等岗位上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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