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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校艺术类专业评价质量标准体系研究

2020-12-23王晶孙海涛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45期
关键词:艺术类专业高校

王晶 孙海涛

[摘 要]科学的专业评价质量标准体系是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基于高校艺术类专业评价质量标准体系构建,按照转型发展实施方案,遵循成果导向(OBE)的教育理念,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接行业标准和专业核心能力,加强校企合作,强化专业内涵建设,重视专业外延发展,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要求,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实施、修订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推升专业建设层次和质量。

[关键词]高校;艺术类专业;评价质量标准

[基金项目]2018年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民办艺术类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研究”(JG18DB145)

[作者简介]王 晶(1972—),女,辽宁大连人,工商管理学硕士,大连艺术学院驻校执行董事,教授,主要从事中国民办教育、高等教育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孙海涛(1979—),女,辽宁朝阳人,公共管理硕士,大连艺术学院科研处副处长,教授,主要从事艺术教育与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45-0-04[收稿日期] 2020-06-13

质量标准体系的构建是保障高校规范化发展的关键。构建覆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具有特色的质量标准体系,以充分理解标准内涵、确定构建质量标准体系依据和原则为前提,以充分保障教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

一、制定标准的意义

标准的建立和形成是一所高校质量管理体制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为使学校的教学管理更为科学规范,建立和编制指导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标准至为重要。

(一)标准的制定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

标准是检测、评价活动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教学运行标准化的实现,可以充分保障各教学环节的开展及校内外专业评估有据可依,使教學活动在“标准—实施—自查—改进”的良性闭环内高效运行。

(二)标准的制定是实施过程管理的保障

教育质量管理的全面性、全过程性、全员性特点,要求制定能够量化评判教育服务质量的标准。

(三)标准的制定是高等学校进行各类评估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同时,审核评估着重审核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也就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1],这就需要各高校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内部本科教学质量标准。

二、建立标准的依据、原则

建立标准的依据。第一,依据国家标准,为保证标准制定的专业性,需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研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相关专业标准体系的构建。第二,体现学校特色,为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民办高校个体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实际因素,制定适应应用型民办高校特色的标准体系。第三,保证标准的先进性。标准的制定将以成果导向(OBE)教育理念为准绳,使标准充分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需要。

建立标准的原则。第一,标准的期望值应合理、可实现;第二,标准的内容要具体;第三,标准的文本要规范。

三、专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一)专业建设质量标准主要依据

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专业是按照社会分工和学科体系的内在逻辑进行划分的,专业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一般说来,质量评估有外部结果性的评估和内部过程性的评估两种。就我国而言,土木工程、医学、法学、英语本科专业等的教育认证属于前者。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本科专业在数量和规模上也不断增加,进而专业内部要素与环节过程对专业质量愈发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因此,侧重内部过程性的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与实践逐渐引发关注,特别是以国家的基本教育质量标准为参照构建相应的分类标准已成为目前的研究热点。目前,在国内高校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中,对专业建设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的研究还是想读偏少的。

教育部近些年颁布的相应政策文件当中,都把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当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侧重点。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强调:“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组织研究制定覆盖所有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制定相应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形成我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中更是明确提出:“会同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订实施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3年7月,教育部不仅启动了92个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国标”)的研制工作,而且努力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评价标准(“行标”)。

建立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促进专业常态化建设。针对某一类专业或专业建设发展的某一阶段评价居多,针对专业常态化建设发展评价较少,所以很有研究必要性;第二,有利于增强艺术类专业评价的针对性。本科艺术类专业建设在内容上、专业发展特色上、专业评价项目与标准上与其他专业有较大差异,建立一套能够凸显艺术类专业特点、适合艺术类专业建设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十分必要[2];第三,有利于促进人才培养工作。专业建设在学校的教学建设中占据重要位置,实施专业综合评价,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内容体系建设、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工作;第四,有利于与专业认证接轨。

(二)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构建的思路

1.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的解读。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建设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教育部文件中制定的标准,是指国家针对专业建设质量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提出的要求;二是国际认证层面的标准,是指根据国际认证机制和标准对的学历、资格和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三是各学校制定的标准,主要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结合所在地域和城市建设所需的人才要求进行设计,制定具有本校发展特色的专业标准。

2.艺术类专业建设质量标准构建原则。根据艺术类专业建设需求,明确艺术类专业评价指标要素、评价方法等,形成适合艺术类专业建设和发展评价体系,指导和服务于专业建设实践[3]。(1)注重专业特点,加强针对性。现有专业评价体系中综合性较强,具有普适性,基本适用于所有专业,缺乏结合某一专业的特点而进行制定,针对性较差。在制定过程中,学校应根据专业建设评价指标要素,对各个不同专业进行深入调研,注重和突出各个艺术类专业的不同特点,总结专业综合评价指标要素。(2)注重评价内容,加强全面性。现有艺术类专业评价中实践教学和学生专业能力评价比重过大,各要素内容中权重分配欠缺合理性,需要进一步调研探讨各评价内容的权重比例。加强指标体系的全面性,使艺术类专业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3)注重常态化,加强可操作性。现有专业评价体系通常被应用于成果性考核,在过程中的使用率不高,应注重常态化的指导性操作,将评价结果直接运用于专业建设中,更好地为专业建设指导服务。在艺术类专业评价体系中需根据不同的艺术专业特点,采取发展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制定一套科学可操作的专业评价体系。

3.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的内容。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一般设置7个一级指标: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与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1)构建理念。一是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将学生个人成长与发展作为核心要素,开展教学工作、课堂评价和质量评价均围绕学生为中心展开;二是坚持“以成果为导向”的理念,将学生培养目标达成度和学习效果作为评价教师、课程、设备设施建设的核心内容;三是坚持“闭环管理”的理念,通过计划、实施、监督、总结四個环节,形成教育过程的闭环管理,通过质量评价监控体系,进行实时监测、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和自我更新。(2)目标和评价。主要包括:一是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必须清晰化、具体化,不是笼统抽象的,能够分解细化为核心能力,能够以量化指标进行有效的评估。二是学生。对学生的成人成才实施过程性、发展性跟踪监测,在校期间与毕业后的成长走向、发展轨迹都有记录,便于分析研究。三是毕业要求。避免单一化,实行多元化,除了成绩,还要利用课题、发展过程证明材料、自评、他评等更加全面客观地举证是否达成各项毕业要求。四是课程体系。通过矩阵表、评价体系、Rubrics等科学的方法,验证当前的课程体系是否很好地支撑了学生的培养和毕业要求。五是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规模、构成、层次等是否很好地促进了培养目标的实现。六是支持条件。围绕“以学生为中心”,论证支持条件和措施是否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培养目标的达成。七是持续改进。专业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长期地、持续地进行,通过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和定期增量测量关键指标不断进行改进。

(三)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的构成

以某艺术学院为案例,以省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专业特色,构建艺术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如下表:

(四)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的实施

1.基于《评价指标体系》的定量评价。定量评价方法是通过把复杂现象简化为指标或相关数据,对评价对象的指标或相关数据进行统计,用数值比较来进行判断分析的方法。这种方法较为客观,在艺术类专业评价中被广泛地加以应用,当然,是以构建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前提的。相对于其他学科,艺术教学具有鲜明的独特性,所以艺术教学评估体系必须体现艺术特色,尊重艺术学科特点,符合艺术教育

规律,不能与文科、理工科的标准取代艺术学科的独特标准。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首先,强化艺术教学的个性化和创新性。在教学过程中,突出创意和创新思维,使艺术创作更具个性特点、形式更加多样。简单的模仿,缺乏思考、想象和新意的作品,有悖于艺术规律和艺术教育的宗旨的。因而,在艺术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强调重视个性化,将创新创意思维素养与艺术技术技能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鉴赏能力、艺术创新创造能力、艺术表现力、客观的批判力等,并将这些很好地反映在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其次,将艺术类教学科研与创作有机融合。正是因为艺术的个性化属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就必须体现创造性因素,这是艺术类教师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的一个关键性指标。同样,在艺术类教学过程中,教师也要把这种意识传递渗透给学生,让学生把学习和创作融为一体,让学生打下扎实的基本功的同时,不断提高艺术创造能力,这既是艺术教学对技能性、应用性的要求,也是艺术发展规律和艺术自身特点使然。再次,突出艺术类专业的实践性。实践性强是艺术类专业显著的特点,因而艺术教育就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实际动手能力,通过项目实践教学、剧目实践教学、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服务社会实践教学、展演赛实践教学等不断丰富和完善艺术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满足社会对艺术类专业毕业生的实践能力的要求,可以说这是评价艺术类专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这些实践活动,也有力地促进了区域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2.基于《评价指标体系》的定性评价。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评价也不能忽视定性评价,不能过分追求量化指标,将不应量化的内容也机械化的进行定量考核,忽略其专业特点和评价内容要素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此,针对艺术类专业自身特点,进行必要的定性分析,给艺术类专业以人性化、艺术化的发展空间。定性评价方法有评价者的主观因素参与,所以对评价者的要求非常高。使用这一方法,需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才能提高评价结果的使用效度。因此,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定性评价操作中,需选取多元化、多层面的评价主体,如各艺术专业专家、行业专家、专业自身评价、专业教师、学生和社会评价等,但结果应以专家评价为主导。评价专家一般由学校聘请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通过现场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专业情况,考察相关指标内容。行业专家一般从各企事业单位聘请有经验的从业管理人员,在专业实践应用成果方面做出评价。专业自身评价是由专业带头人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自评的过程,并形成自评报告进行现场汇报。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教师与学生对专业的评价和建设意见等。社会评价是收集本专业实习生和毕业生在社会各单位中的表现情况,对学校人才培养、发展特色和学校声誉以及毕业生满意度等的反馈评价。

3.從艺术类专业评价分析结果。如对音乐表演等专业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评价,各参评专业对包括生源质量、培养模式、教学资源等7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2个观测点的具体内涵和应达到的建设标准有了初步的认识。各专业要结合此次评价结果,认真分析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调整措施,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如对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还参考了学院毕业作品、毕业设计、课程作业等过程性环节成果,部分专业还对艺术实践环节进行了考察。评价结果显示,在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与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专业设置的匹配程度方面,各专业均匹配较好;培养目标与知识、能力和素质状况也能很好地对应。各课程模块的学时学分比例科学合理、课程设置能够良好地支撑专业对知识和能力的需求。运用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专业的常态化建设,为每年组织的专业信息填报做准备,可以取得显著成效。

4.内容更新。(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艺术类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体系中应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量评价体现在对用量化形式进行客观评价产生结论,需结合艺术类专业特点和地域因素设计学生调查问卷、教师调查问卷、标准化评价量表等。定性评价体现在根据评价主体掌握的信息和数据情况进行的理性分析,将两种评价相结合,使评价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如针对设计的《学生调查问卷》和《教师调查问卷》以及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学习能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审美能力等情况,结合辅助材料及数据进行客观性分析和对问题诊断,增强评价的准确性、诊断性和激励性。(2)统一标准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在倡导OBE理念指导专业建设的背景下,理好统一标准与特色发展之间的关系对修订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至关重要。由于艺术类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有特殊性,因此成果类统计应当增加单独的一级指标。同时,对比赛等成果类别、级别的确定应当具有权威性。将专业特殊数据增加到评价标准当中,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从而进一步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提高对专业建设的常态化监控和指导。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58-72.

[2]赵善庆.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体系研究[J].辽宁高职学报,2020(2):32-39.

[3]王丽荣,武鹤,孙绪杰.新时期地方本科院校一流专业课程建设标准研究与探索[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5):18-19.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ng of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System

for Art Specialty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ANG Jing, SUN Hai-tao

(Dalian Art College, Dalian, Liaoning 116600, China)

Abstract: Scientific profession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system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of teaching quality and talent training quality.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 for art specialty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ccording to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school should follow the educational concept of OBE, deeply integrate into reg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onnects with industry standards and professional core competence, strengthens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enterprises, strengthens the construction of specialty connotation and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extension development of special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tandard of Teaching Quality for Undergraduate Specialty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e quality standard of specialty construction should be formulated, implemented and revised from the aspects of training objectives, training specifications, curriculum system, teaching staff, teaching conditions and quality management.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t specialty;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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