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全面实施”的意义探析与模式建构
2020-12-21苗连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5期
苗连营
( 郑州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1]这一新时代依法治国进程中极具影响力和震撼力的重大命题,不仅具有丰厚的理论内涵、严谨的法治思维,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深沉的宪法情怀,是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基础和行动指南。的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铸就一部精美的宪法典只是法治文明的一个标志和符号,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保证全面有效的实施,而使纸面上的宪法文本成为鲜活生动的社会现实,从而彰显出宪法在社会发展进步中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一、“宪法全面实施”的时代意蕴
党的十八大以来,宪法实施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和重视。2012 年12 月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 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2013 年11 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014 年10 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7 年10 月,党的十九大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2019 年10 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则将“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做了部署,从而对新时代宪法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宪法实施注入了更为鲜明的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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