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基本逻辑研究
——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例
2020-12-13陈智慧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陈智慧
(东华理工大学,江西 抚州 344000)
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越来越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高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就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中去[1],因此,如何完成这个主题教育就成为高校“基础”课教学必然的重大课题。对此,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很多有益的讨论。笔者认为,在“基础”课教学中,只有认识、把握和遵循以下三个基本逻辑,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更好地进入“基础”课的教材和课堂后,更好地进入大学生的头脑,才能更好地体现“基础”课教学对实现文化强国梦与培育和弘扬中国精神的特殊意义。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理论逻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础”课的基本问题是如何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和内涵,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的理论逻辑则是在教学中有效阐述这一问题的认识前提。
1.1 从价值观到社会主义价值观再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逻辑,是本质上阐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学遵循
一方面,从概念发展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的理解可分为三个层级,即一级概念“价值观”,二级概念“社会主义价值观”,三级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概念一级一级地向前推进,最后演绎出终极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其中,价值观概念理所当然地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最基本的起点,它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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