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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类专业硕士(MFA)培养中的几个问题

2020-12-06祝帅

大学书法 2020年5期
关键词:硕士博士研究生

⊙ 祝帅

笔者并没有直接指导过书法类的艺术专业硕士(MFA),但自从2012年开始指导设计类艺术专业硕士(MFA),2015年开始指导新闻传播专业硕士(MJC)以来,已经培养各类非学术型(以下简称“学硕”)的专业类硕士(以下简称“专硕”)毕业并获得学位者十余名,关于专硕培养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与此同时,笔者还曾参加过北京大学艺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等兄弟院校的书画类专硕的面试、开题、答辩等多个培养环节,也主持或参与过多次书法类博士论文的答辩,近年来受教育部学位中心委托评审书法类MFA及博士的论文,对书法领域的培养及学位授予情况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很乐意发表自己一些不够成熟的管见。

一、设置书法专硕之必要

首先,对目前国内书法类研究生分为专硕(MFA)、学硕的做法,笔者是深表认同的。原因是,近年来书法专业的硕士招生越来越多,显然社会上并不需要这么多书法学术研究人才,但同时这些人才又有深造更高学位的主观意愿和客观必要,因此在同样授予硕士学位的前提下,将其与学术研究型的学位进行区分,称之为MFA,是符合培养定位的。

在西方,学术型的硕士肯定是需要在获得硕士学位后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才算是完成学业,否则只是“半成品”——既无法在高校中获得教职,又无法进入业界工作。正如法学硕士毕业以后不能直接当律师,只有法律硕士才可以一样。但专业型硕士(MFA、MBA、MJC等)则可以在业界就职,极少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情况。因此,国内外很多研究型大学的一个趋势,就是学术型硕士招生越来越少,或改为硕博连读,但专硕招生量则居高不下。与此相联系,“学硕”和硕博连读在培养期间,需要侧重于学术研究,至于字写得怎么样、写不写字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与学术能力没有直接的关系,甚至有没有书法创作的经验都大可不必做要求。但是专硕则不然,理想地看,专硕可以不写论文,而是以作品、创作等申请毕业考察,对其创作能力提出可以量化的要求。笔者所在的北京大学,艺术类MFA的毕业考察形式就不是硕士论文,而是毕业创作,这一点是符合艺术类专硕(艺术硕士,或简称“艺硕”)的培养要求的。

问题在于,据笔者观察,目前国内专硕的培养定位并没有这么清晰。一些院校没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只有专业学位授予权,所以把全部的专硕都当成学硕来培养;还有一些院校虽然同时拥有学硕和专硕的学位授予权,但在具体教学中统一用论文考察的学术标准来考核,而没有体现出专硕的特点。当然,从笔者参与答辩和教育部平台匿名送审的书法类专硕论文的完成情况来看,其中不乏一些完成质量很高的论文,单纯从论文完成质量来看甚至完全看不出专硕和学硕的差别,但应该说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虽然目前国内的书法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专硕、学硕的区分不够明显,学生在选择报考哪种学位的时候常常是从学费、招生名额、学制等外部因素来考虑(或是被调剂)的,在一般人眼中甚至以为都是“硕士”而没有区别,但长远来看,模糊这两种学位的定位对于学生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与国际接轨是在所难免的趋势,试想如果有专业硕士出国深造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在国外找工作时,就会有很多难以预料的障碍。

从目前国内的书法专硕培养,以及笔者所了解的有限的情况来看,中央美术学院的做法是可以借鉴的。中央美院在书法类研究生招生方面,有两个院系分别参与。其中,中国画学院招收的书法类硕士就是专硕,自从我国设置专硕以来先后招收此类书法专硕的导师有王镛、刘彦湖、徐海等人;而同时该院人文学院招收的书法硕士就是学硕,导师有邱振中、刘涛、尹吉男等人。从毕业的情况来看,中国画学院的毕业生必须在提交用于答辩的毕业论文的同时参与毕业展览,毕业成绩是通过一定比例对创作和论文的成绩进行综合的评价,其中创作的比例要高于论文;而人文学院则全部根据论文来评价,学生是否从事书法创作不做要求(当然大多数时候,书法类学硕/博士往往个人也会从事创作)。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书法类专硕的“写字”能力和水平应该如何评价?笔者认为,这首先应该体现在定位方面。并不是像启功先生问欧阳中石先生的那个问题(“什么样的字是硕士水平”)那样,而是一种广义的书法创作能力——包括书法创作能力,也包括书法策展、书法鉴定、画廊经营管理、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更广泛意义上的“实践”能力,而学硕则无疑就是从事史论研究。此外,应该体现在课程方面,专硕的课程应该是以案例、应用为主,史论类课程即便有,比例也应该很低,学硕则与此相反。最后体现在考核方式方面,专硕的毕业考查形式,可以是书法创作,也可以是与书法相关的文化产业开发、营销策划、经营实务等,至于是否需要论文(或者类似论文的创作心得、策划案等)以及所占比重,各校则不必强求一致,而学硕则无疑就是通过论文考查。在这方面,书法类专硕与学硕的区分,不妨参考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或是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与“管理学硕士”的区别。笔者认为,这样的话,长久以来,书法类研究生究竟是应该侧重于实践能力还是学术能力提升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只要在书法创作、书法鉴定、书法经营管理、书法策展、书法文化创意等任何一方面有一技之长,都可以认为是书法专硕的培养方向和目标。

至于时至今日,还有学者反对设置艺术专业硕士,以及一所学校是否该上书法专业硕士教育,则见仁见智,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其实,就书法本科教育而言,应该是争议最大的。原因是,尽管书法专业本科教育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但学科目录上至今没有书法专业的字样。时至今日,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美术学也已成为一级学科,但一级学科中并没有“书法学”,而美术学一级学科下面又迟迟没有设置二级学科。既然名不正,自然言不顺,至于各高校管理者关心的就业问题,自然也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其实,关于高校与书法的亲密接触这个话题,很多关键的问题取决于学校领导。一所学校可以不设书法甚至艺术实践类专业,但学校领导一定要有艺术的常识甚至高水平的艺术鉴赏力,要接触包括书法界在内的艺术界的顶尖艺术家。

二、“专业硕士”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行文至此,以上所谓的“书法专硕”其实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提法,在我国的学科目录中并不存在什么“书法专硕”,而只存在“艺术专硕(书法方向)”。这些年来,书法界关于书法上升为一级学科的呼吁可谓甚嚣尘上。但是,所谓“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提法,其实仅限于学术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至于“专硕”则只有专业目录,而不应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学科目录。对应地,我国除了有一级学科美术学的学科评议组、教学指导委员会外,还设有艺术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说,“学硕”和“专硕”在制度方面是两个系统,但无论是“学硕”中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还是“专硕”中的“招生专业”,都没有直接出现过“书法”的字样。所谓“书法硕士/博士”“书法专硕”只是招生院校自定义的培养方向而已。

这种情形的背后,与有关“书法是不是一种专业”的争论有直接的关系。我国现行的学科目录是借鉴了西方现代以来的“学科”观念,而不同于传统的“六艺”。这样一来,很多中国特有的文化资源在进入现代高等教育之后,就要在西方界定的学科目录中寻找对应物,如京剧、昆曲等被划入“戏剧影视学”,而“书法”则被列入“美术学”,否则难以在西方设定的学科范畴内建立话语权。对此,尽管现在一些高校成立了“书法学院”,书法专业的本科招生也是既成的事实,但其实时至今日,在我国教育部制定的高等院校学科目录中,就连“艺术学”上升为学科门类后,都没有出现过“书法”的字样。各校所招收的书法专业,其实都一直是作为美术学的附庸出现的,在争取各种美术学类的资源(如核心期刊、长江学者、重大项目等)时常常不会被优先考虑,更不用像其他学科那样说什么“与国际接轨”了。这种情形,与我国在群众文化领域并列设立与“美协”平级的“书协”的做法大相径庭。

说到“书法是不是一种专业”这个问题,还需要回溯一番历史。我国的书法本科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浙江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起初潘天寿的想法是,书法在中国的传承不能中断,每年哪怕只招收几个人,但要让这个传统传下去。于是,第一届书法专业本科生在浙江美院应运而生。可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好景不长。20世纪60年代浙江美术学院书法专业的建立应该说与潘天寿的个人坚持是分不开的,同时期北京的中央美术学院就没有开出这样的先例。这种情况一直影响到后来的书法专业硕士招生,我国第一届书法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则是1979年,还是在浙江美院。这一届研究生无论是导师阵容还是学生成绩都是有目共睹的。除了浙江美术学院,当时培养书法专业人才的中央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都没有专门的书法师资,而是书法、绘画、篆刻一起教。

到今天,围绕着书法教育,争论仍然没有平息的迹象。书法本科招生属于美术类,但却和“美术学”专业一样,是仅有的两种不需要通过各省“联考”的美术类,也是唯一的一种不需要通过绘画基础测试的美术实践类专业。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书法、美术学等专业本身门槛设置过低,以至于很容易让一些“文改艺”或者其他专业的考生钻了空子,即不需要按照这门专业的特点特别备考,仅须根据自己以往习字的经历就可以轻易考取。在美术院校中,书法专业也很像一些另类:既不是美术学这样理论类的专业,又不用画画。2001年前后,中央美院曾经进行过本科实践类不分专业的改革,即统一设立“基础部”,一年级学习素描色彩等造型艺术共同的基础课,二年级才分入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等不同专业。可是仅仅由于书法专业的存在,就使得这场改革不到一年就以失败告终。

时至今日,我们并不能够通过量化或者质化的任何一种手段,清晰地分辨出哪些人受到了专业的书法教育,哪些人没有受到专业的书法教育。如果是以中国书协的“国展”作为一种衡量标准的话,很多书法专业的博士也入选不了“国展”,反而很多“国展”“兰亭奖”获金奖的选手并非出身于书法专业——他们很可能大学都没有上过,谈何“书法专业”?况且很多书法专业的师资,自己就不是书法专业出身。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刘彦湖教授就是我们讨论专业书法教育师资时的一个有些特别的个案。他本科是学物理的,没有读过硕士,按照国家规定本科毕业六年之后可以直接考博,他考的是埃及文字的博士。笔者曾经在国家图书馆专门检索过刘彦湖博士的博士论文。他的博士学位为世界史专业方向,以英文撰写完成,其学科方向跟艺术专业都没有关系,更不用说“书法博士”了。至于本科学习无线电通信工程、计算机等非艺术类甚至非文科专业考上书法博士的人更是不胜枚举。为什么一个工科背景的人可以轻易转入书法专业博士学习甚至任教,却很难转入美术学其他专业?反之,如果一个人本科学习的是书法专业,却很难考上无线电通信工程、埃及学或者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

其实,比起本科教育,书法的研究生教育更加泛滥。北京只有四五所大学有书法本科专业,但以各种名目招收书法硕士研究生的却难以统计。原因是,书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不一定在美术学的名目下,很多文学、史学、考古学、设计学等相关专业都可以招收书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甚至各招生单位可以自主设置学科授权点。于是全国范围内,各种名目的书法硕士应运而生,有依托于地理学硕士点的“书法地理学”,有依托于管理学硕士点的“书法艺术管理”,有依托于心理学硕士点的“书法心理学”,还有依托于传播学的“书法国际传播”……不一而足。招生的名目又分为“科硕(学硕,三年制)”和“艺硕(专硕,两年制)”。还有各种科研院所,没有本科教育,却可以大量招收硕士研究生。笔者在多所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机构论文开题、答辩时发现,有的导师指导的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竟多达数十人。书法博士的招生数量虽然远少于硕士,但上述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当然,书法专业教育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笔者的看法是,当今书法教育蓬勃发展,但当代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却并没有与专业教育的“大跃进”同步发展,其原因在于,如果没有书法教育的推波助澜,这些年来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很可能还会更落后。只是,学科与社会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不是所有艺术领域都需要在大学学科设置中表现出来,例如我国有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但人们显然知道“曲艺”“杂技”“摄影”等还算不上“学科”,充其量只是一些研究领域。新学科设置也并非本专业人士一厢情愿就可以拍板的,而是需要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专家、学者跳出专业利益,从整体布局角度来科学调研、深入考量的。

因此,笔者认为书法专业教育还是有成绩的,只是就创组而言,这种成绩还很不够,“专业”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专业”水准人才的成材率太低。书法专业教育需要重新设置门槛,调整教学体系和评价标准。专业不等于职业,书法专业培养出来的大多是职业的书法工作者,而未必是专业水平的书法家;相反,很多“专业水平”的书法家未必经历过“专业教育”。一个以公务员为职业的书法家的专业水准,未必比一个在少年宫教书法的职业书法工作者差。在未来,很可能一流的书法创作和书法理论研究人才梯队是这样构成的:他们不一定是书法专业教育出身,但一定有靠近书法的相关专业,如文学、史学、艺术学的博士学位;他们不一定专门从事职业的书法研究和书法教育,但能够拿出一流的书法研究成果,与职业的书法人士相对话。那时,“专业”将回归它的本义:专业是一种价值判断,而职业则仅仅代表一种经历,仅此而已。

那么,书法类专业硕士的核心竞争力何在?笔者认为,不应该把书法专业硕士的“专业”狭义化地理解为创作实践的“专业”,那是当代艺术教育都无法保障的。例如,中央美院都不能保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为一个艺术家。相反,近年来该校大量设置文物修复、博物馆学、艺术教育、艺术管理、美育、设计、建筑等可以量化培养的新兴学科方向,而对于传统的创作实践教育来说,中央美院的优势就在于提供一种立体的艺术氛围。因此,书法专硕的核心竞争力,就体现在不同实践方向的核心课程模块的设置上,对此不同的院校可以办出不同的特色。例如,对于工商、财经类大学的书法专硕,就可以强调艺术品鉴藏、经营、管理等课程模块,为美术馆、画廊、拍卖行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对于传媒类高校的书法专硕来说,就可以侧重设置书法编辑、书法出版、书法新闻及书法国际传播等方向的课程,培养精通传媒实践的书法专硕。至于师范大学的专硕培养侧重于书法教育,美术学院的书法专硕培养侧重于艺术创作等,更是已经有广泛的实践。

总之,书法专硕应该结合院校的历史、地域、学科等特点和优势,不是一味地搞综合,进行低水平重复建设,而是突出不同的“实践”能力的培养,都是书法专硕培养中应该加以强调的核心竞争力,而这些都是“书法专硕”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把书法专硕等同于书法学硕,一味强调书法史研究和论文写作,那么也就背离了把书法方向的学硕、专硕区别设置的初衷了吧。

三、专业硕士与专业博士的衔接问题

如上所述,书法专硕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也是实践类的最高学位,毕业后可以直接就业。但书法学硕则不同,学硕必须接着读完博士,一个人的教育才算是完整。但鉴于这些年来很多书法专硕毕业也去考博,在社会上“专硕”也被理解为低于博士的一个学位等级,因此接下来本文附带谈及专硕与博士的衔接,以及未来设置书法类“专业博士”的相关问题。

这些年来,有关书法类博士的宣传、讨论和质疑从未平息。这是因为相对于书法本科,书法类博士是一种新生事物。美术院校虽然有博士点,但长期以来,博士招生仅限于美术史论类专业,书法这样的艺术实践类专业最高学位就是硕士。书法专业开始招博士,还是1993年欧阳中石(限于体例,以下一律略去敬称)在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范大学)开始的。另外,1998年,欧阳中石开始在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书法博士后研究人员。但是,目前书法类的博士招生,仍然属于“学术型”的博士,即以书法为研究方向的学术理论类,尚不存在正式的“专业博士”。所以,目前很多场合以“博士学位”作为衡量创作实践的标准的做法,其实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在西方,“专业博士”的设置由来已久,如法律博士(JD)、工商管理博士(DBA)、设计博士(DD)、教育博士(Ed.D)等,以此区别于学术型的博士。目前在我国教育学等领域,也已经设置了和“艺术硕士”类似的专业博士学位。但在艺术领域,博士培养尚没有区分“专业型”和“学术型”,也就是说,目前我国艺术类的博士,是统一按照学术型的标准在招生、培养和授予学位的。

书法博士的水平不体现在创作上,而体现在研究方面,那所谓“实践类”“理论类”博士的区分和不同考查方式(前者除毕业论文外还需要毕业创作)又是如何呢?当然现在的书法博士的培养,主要都是做理论的。即便是美术学院,也不存在只从事创作的书法博士,所谓书法博士都是理论类的。分书法理论和书法实践的博士,严格说是不科学的,国家的教育制度里面,博士就是要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学位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博士,都要通过论文答辩,其实都是理论博士。

但继首师大之后,美术院校在博士层次的论文研究方向中区分“理论”和“实践”,进而被社会误读为招“实践类的博士”,最初是2000年清华美院张仃开始招收绘画类的博士。在此之前,中央美院只有美术史有博士,绘画等实践类专业最高只到硕士。但是,这种所谓“实践类”博士仍然只是美术学院内部的一种自发的提法,在国家学科管理层面,不管“理论类”还是“实践类”,都仍然属于“学术型”的博士。对于学术型硕博士层面的研究生教育而言,本来就应该侧重于理论研究,而不是技法实践。术业有专攻,因此在技法实践方面,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动手能力比本科生差,本是应该理解和宽容的正常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书法教育最高学位只到硕士,那时候硕士的含金量要远远高于今天的硕士甚至部分院校的博士。但是实践类博士的水平却并没有因此水涨船高,又因为打着实践的招牌,所以可以心安理得地疏于理论训练。至于本科教育的标准,更是要“水降船低”。这样的实践类研究生教育,怎能令人看得起?

因此笔者的看法是,现阶段实践类的博士仍然应该以学术研究的标准来要求。美术学院总愿意把理论和实践对立起来,似乎人就是分为两种:一种生来就是搞实践的,另外一种生来就是搞理论的。殊不知,对于一名研究生而言,应该既是一个搞实践的,更是一个搞理论的。他要在理论中贯穿他的实践经验,也要在实践中体现出他的理论认知。从导师到学生,都不应该把理论和实践对立起来。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美术学院教学不是应该强调实践博士和理论博士教育之间的差异,而是应该强调作为研究性学习的共性,这种研究性学习和所谓研究性创作的能力常常是涉世未深的本科生所不能够理解的。

至于未来是否应该设置艺术(书法)类的不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博士”学位,专业博士在培养方向上与专业硕士有何区别等,当然也是一些可以讨论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现在开始这种讨论还为时过早,这种讨论至少应该建立在艺术(书法)专业硕士的培养充分发展完善的基础之上。理想地看,“专业型”的艺术(书法)博士专业学位,要么不设,要设就一定要提高专业准入门槛,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显示出与专业硕士的明确区别,才能让社会上的人不至于对“博士”的头衔失望,而显然现在还不是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

结语

以上所说的书法教育,主要是指高等书法专业硕士教育,但在某种程度上,书法专硕教育中面临的一些问题,也能在书法专业的本科、学硕、博士以及博士后等各个层级中找到共性。指出问题是为了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假设是,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国书协一家独大的情形不同,在多元化的今天,中国书协的作用渐渐退回到了“普及”,其一度通过“国展”“兰亭奖”等建立起来的“提高”的职能,在21世纪以来逐渐被渐次兴起的各层次高等书法专业教育所取代。尤其是专业硕士的培养体系建立起来之后,长久来看,它就应该为书法专业创作、书法管理乃至书法产业等设立一个“专业”的标准。书法专业教育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本应建立起一个厚实的基础,但似乎它现在还并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期望。本文所论提出了很多开放的问题,目的也是抛砖引玉,旨在激活和带动学术界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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